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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6571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1-02-25 |
|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注销 27所 医疗机构 许可证 |
| 标题:关于注销27所医疗机构许可证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2-26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对定昌镇等13个乡镇人民政府撤并行政村的批复》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注销27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函》(沁卫函〔2021〕7号),经我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注销沁县册村镇高庄沟村卫生所等27所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附件: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