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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46667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2-07-27 |
| 发文机关:沁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应急局: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7-27 |
2022年7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刘世杰、副局长高鹏、政治部主任王万红、执法队副队长李帅带领综合安全科人员对山西襄矿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和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并与两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及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和工作指导。

交流过程中,首先由两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基本情况、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简要汇报。

其次,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对山西襄矿集团沁县华安焦化和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控室、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要求企业认真做好危化品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把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及时进行整改闭环,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最后,刘局长指出: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为引领,严守安全底线;二是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确保生产万无一失;三是督促两家企业要严格落实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大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山西襄矿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期换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