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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2770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10-10 | |
| 发文机关:沁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 标题:关于沁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处理情况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10-10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长治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市级飞行检查,对沁州医院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我局对飞行检查反馈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经核查,沁州医院存在床位费超出实际住院天数、关节腔内注射串换收取关节腔灌洗治疗费用、手术同时收取局麻费用、TDP治疗超说明书适用范围、无红外线治疗对应仪器、隔姜灸法及隔物灸法未能提供使用物料进货单、CT及磁共振诊断费违规按部位多次计费、中药熏洗治疗未达项目内涵、部分患者未在院发生住院相关费用等问题。上述问题违反了《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依据协议,我局已对该院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的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整改。
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服务行为。同时,请广大参保人员应自觉遵守医保法规政策,不得冒名使用、转借医保凭证,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