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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9283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08-24 | |
| 发文机关:沁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 标题:购买第三方基金稽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8-24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我局于2026年8月14日曾发布《购买第三方基金稽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但在响应有效期内,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不符合磋商条件,故再次发布此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积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我局现面向社会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参与我县医保基金稽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沁县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基金稽核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预算:12万元(即最高限价);
(四)项目需求:
1.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按比例进行抽查复查;
3.配合开展市级交叉检查、下发疑点数据的核查;
4.配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培训及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五)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即禁止转包、分包或外聘其他机构人员代办。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医疗保障基金检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能高质量完成指定范围内被检查机构前期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工作,且未经购买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检查相关内容、数据、结果等信息;
(三)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飞检或省级以上检查经验,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3名医学(药学)卫生相关专家、1名财务专家、1名信息专家。检查人员道德良好,遵纪守法,近2年来在工作中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合同签订后服务前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供购买人核实。
(四)检查单位依法经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沁县医保局办公室(沁县集中办公区9号楼216室);
(三)方式:纸质文件;
(四)售价:0(元);
(五)获取文件人员要求:需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有资料报名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下午16:00;
(二)递交地点:沁县医保局办公室(沁县集中办公区9号楼216室);
(三)响应文件要求:1、供应商可直接将报价文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均无效。2、报价文件中必须具备以下材料:工作方案(关键是说明费用报价明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报总价不得超过12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联系人:宋 丹 曹淑媛
联系电话:0355-7023678;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参选供应商的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供应商我局将组织其参加现场竞争性磋商谈判。
具体磋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