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社会公益事业>基本医疗卫生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528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03-25 |
| 发文机关:沁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2025年度抽查复查沁县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3-25 |
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我局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抽查复查反馈情况,组织对沁县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经核查,沁县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超限用条件用药、处方未经医师及药师签字销售处方药、超量开药、处方不规范、无处方售药、分解处方、超处方量售药、处方与结算票据不规范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依据协议,我局已对沁县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相应违约金。
各定点零售药店务必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服务行为。同时,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遵守医保法规政策,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监督电话:0355--702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