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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0485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04-22 |
| 发文机关:沁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药品限制就医方式”疑点数据核查结果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4-22 |
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药品限制就医方式”疑点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经核查,沁县人民医院、沁县中医医院存在违规为门诊患者开具住院患者使用才予补偿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并使用医保基金进行补偿的问题。其中,沁县人民医院涉及2笔门诊处方,沁县中医医院涉及1笔门诊处方。上述行为违反2025年《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依据协议,我局已对上述两家医院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相应违约金。
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服务行为。同时,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遵守医保法规政策,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监督电话:0355--702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