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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2-24

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4年,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有效推动形成了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现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研究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系。

(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措施实施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治学习,筑牢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落实局党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局执法干部开展法治业务和行政执法大讲堂等法治培训,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普法宣传,全面提升人社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干部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办案设备,统一服装,规范执法,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和环节进行跟踪、实时留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我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定期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沁州律师事务所有经验的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疑难案件的探讨并出庭应诉。目前法律顾问制度运行良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人社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工作。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与县公安局建立了工作衔接机制,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督查,通过日常摸底巡查、专项行动检查、双随机抽查、重点企业(项目)跟踪检查等方式开展监察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重宣传,采取线上宣传报道、悬挂标语口号、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惩处,深入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联合接访活动,强化联合协作,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办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让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24年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接待来访来电222起,12345政务热线办理卡377件,信访及舆情转办33件,欠薪平台答复227件,协调处理案件63起,涉及劳动者639人,追回工资约931.32万余元,结案率100%。

(五)亮点工作

一是执行“三个清零”机制,效果显著。2024年底,我县辖区内基本实现“三个清零”,各相关主管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管业务必须管工资,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清零行业内欠薪案件。企业承担拖欠工资清零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未按期实现清零的,运用行政约谈方式督促解决,从项目用地规划、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责任企业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二是制定并严格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在项目部配备专职劳动用工管理员,负责日常用工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考勤与计酬管理制度、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做实实名制管理台账,使用劳动计酬手册。2017年底,已经制定出台了实名制管理办法,2024年,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和内容、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标准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事项,督促其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实现劳动合同动态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2024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规定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拨付到施工企业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按月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交总承包企业,通过专用账户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2024年底,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继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欠薪查处机制。加强了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察执法,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利用法律援助、移送公安、社会公布等手段,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同时帮助和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协调司法部门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六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我局建立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特殊群体回访制度》《关于建立预防和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作机制》《防控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制度》《预防和追缴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制度》等制度措施,着力保障资金安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全部使用了“社银直连”工作平台;规范设置了财务统计、参保征缴、待遇核定、待遇发放、账户管理、基金稽核、档案管理岗位;在待遇发放、账户管理等重要业务岗位建立初审、复核、审核、审批四级岗位制约机制。在领取待遇人员生存信息核实上采取每月与乡镇上报死亡人员信息、县疾控中心提取信息进行比对,在领取待遇资格核实上,失业待遇采取每月与养老、工伤系统参保信息比对,养老待遇采取每季度向县司法局申请调取服刑人员信息比对的办法。通过以上措施,有效遏制基金“跑、冒、滴、漏”,全力推进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

七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重大案件实行政府负责人挂牌督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案件,动用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予以解决。动用应急周转金解决问题的涉案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列入失信名单。

八是加强工伤鉴定监督。规范实现用人单位参保备案程序,不断提升工伤认定的严要求和严程序,拓展更多灵活的方法、手段验证事故事实,杜绝工伤造假骗取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安全关系重大,坚决杜绝骗取冒领社会保险基金发生,督促经办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基金风险监管,严格三级审核流程,主动向多部门信息比对,及时发现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堵漏社保基金风险,执行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开展自查和定期督查制度。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人社法规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部分用人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了解不全面,存在用签订短期合同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的问题。

(二)行政执法和法治机构力量仍然薄弱。部门之间欠缺默契配合,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不能真正担负起主管、监管责任,遇到问题推诿扯皮,造成劳动监察压力颇大,工作被动局面。

(三)群众对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认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法律知识和意识缺乏,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和局限性,不愿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意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导致执法部门对工资拖欠问题进行调查时存在取证核实比较困难。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法治专项工作,确保法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增加了述法内容,将年终述法制度落到了实处。严格按照述法标准制度流程,将述法工作具体化,并列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项目,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法律学习。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统筹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制定全局培训方案,有计划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全年组织12次法律法规相关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长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上认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就工作中涉及的重要法律事项,如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工伤认定、社保基金风险管理防控等,及时落实相关举措,主动积极解决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职责分歧的问题。

四、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4年,我局涉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加强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新闻、报纸、微信”等形式,持续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对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予以新闻曝光。二是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采取“送法律进企业、送政策到一线、专题讲座培训会、借助企业招聘会”等方式,多方面、多层次向群众宣传人社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继续增强法治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对企业进行工伤预防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规范用人单位参保备案程序,不断提升工伤认定的严要求和严程序,拓展更多灵活的方法、手段验证事故事实,杜绝工伤造假骗取社保基金。社保基金安全关系重大,坚决杜绝骗取冒领社会保险基金发生,督促经办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基金风险监管,严格三级审核流程,主动向多部门信息比对,及时发现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堵漏社保基金风险,执行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开展自查和定期督查制度。

(三)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水平。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继续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就业、社保、人才等各项惠企政策、便民服务落地落实,提升人社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一是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对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以整改落实。二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及时掌握信息,防患于未然。三是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认真做好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高执法人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继续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办事指南,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的网办深度。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继续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就业、社保、人才等各项惠企政策、便民服务落地落实,提升人社服务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五)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人社领域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编制人社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加强监察力度,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人社服务环境。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按照普法规划、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增强全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自身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促进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法治监督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