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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4139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2-18 |
| 发文机关:沁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信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2-18 |
2024年,沁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落实新《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为主线,以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核心,以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为目标,认真抓好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和秩序维护各个环节的法治化,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推动全县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矛盾预防法治化,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一是高位推动。县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情况,县委常委会12次对全县信访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听取县处级领导包案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8件重点信访事项的到有效化解;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对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使县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法治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二是健全矛盾源头治理机制。县信访工作联席办根据实际,印发了《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2024年全县信访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配套措施》,成立了“一办五组”,进一步健全了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机制。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按照“一办五组”工作要求,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先后召开平安沁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平安县城建设推进会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推进会,对我县2024年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进行了安排、部署、推进。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枫桥式工作法”选树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县政法领导干部包联重点乡镇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全县有关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摸排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县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清单管理,实现了全县矛盾纠纷底数清楚、情况可控。四是完善乡(镇)村(社区)两级阵地建设。乡(镇)村(社区)两级依托综治中心、司法所、党群服务中心等,整合综治、矛调、信访等基层工作力量,统筹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创建群众“家门口”的信访服务网络,推动一站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县11个乡镇、218个行政村、6个社区乡村两级多元解纷站(室)实现了全覆盖,均具备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等基础功能。五是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围绕“一升一降一减少”的工作目标,抓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的质效。对市联席办交办的14件市县领导包联重点信访事项,大力推进县级领导干部接访包案,认真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认真研究,找准问题疑点、难点、堵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化解措施,14件信访事项全部按时办结上报。
(二)坚持信访受理法治化,做到依法分类处理。坚持以程序推进保障实体解决,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路线图”要求规范落实具体程序,让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形成工作闭环。一是依法做好受理工作。认真登记群众信访事项,仔细甄别群众信访诉求,重点分清反映问题性质、以往程序环节、事项层级和管辖权限等,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二是规范受理范围。区分不同情形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信访问题。三是精准做好告知工作。明确细化各类文书格式模板,及时规范向群众出具告知单,讲清楚程序路径、受理办理情况、办理期限等,更好地督促办理部门依法履职、引导群众有序信访。2024年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及时受理率100%。
(三)坚持事项办理法治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打通“路线图”,把“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落实到位。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既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为民图”,也是办理部门依法履职的“责任图”。一是深入分析推进“路线图”。找准“路线图”的断点堵点,进一步做实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的三级办理程序,督促办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标准出具处理意见,告知复查、复核渠道和时限要求,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推动依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二是加强复查复核。推动落实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注重发挥复查复核的纠错功能,切实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坚持诉访分离。对依法应当导入司法程序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着力破解访诉交叉等突出问题,坚决捍卫法治权威。四是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发挥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中,坚持访调结合、调解优先,推动更多矛盾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计调解各类信访事项194件,占比59.33%,引导9名信访人进入复查程序,复查率100%,将7件信访事项依法导入法定程序。
(四)坚持监督追责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信访部门落实“三项建议”职责,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要求,2024年县信访工作联席办对8件信访事项涉及的5个责任单位提出了改进工作建议。二是改革“指挥棒”,不断改进通报、督办、考核工作。一方面,精细化完善信访统计工作。按照“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细化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标准,推动实现数据实时、精准统计,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另一方面,坚持以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为工作导向。重点聚焦“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等问题,完善通报、督办、考核工作,规范通报模板,优化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引导各级各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依法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上。
(五)坚持维护秩序法治化,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的权利。利用“5.16”《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条例》2000余本,环保袋600余个。11个乡镇、42个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制作特色宣传展板,通过电子屏幕、文化走廊、宣传专栏、条幅、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条例》和基本知识百余条。通过对《条例》广泛的学习宣传报道,有力推动《条例》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形成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依法处置。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典型做法总结推广。对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面对复杂的信访案件,尤其是涉及多个法律领域交叉的情况时,不能准确的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解答和处理。
二是信访部门同其他法治部门的协同机制不够完善。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合处理机制还不顺畅。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围绕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一)定期统筹调度。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中心大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全年安排调度法治建设工作5次。
(二)定期强化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机关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局务会、局党支部会议等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上的报告精神,常态化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掀起学习热潮。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生动实践进行深入讲解,着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水平。
(三)突出依依法行政。切实担负起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经常抓、抓经常,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一体推进法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决策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落实事后公开。选聘1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日常来访接待和行政事务处理,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公正、廉洁、高效履职。
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2024年,我局无法院判决。
五、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围绕预防法治化,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源头预防是有效防范信访矛盾产生、激化和累积的有力举措,也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一要强化问题排查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的质效。围绕“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健全基层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推动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在基层妥善化解。通过加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切实为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强化稳定风险评估。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提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引发群众信访。通过建立完善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三要强化接访下访制度。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发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让信访人有门进、有领导倾听、有人给解决,防止矛盾激化、信访上行。
(二)围绕受理法治化,精准转送交办督办。受理是信访事项处理的初始关,是明确办理责任主体、确定处理途径和程序的关键环节。一要加强精准转办。信访部门全面准确登记、认真分析甄别信访人反映的事实和诉求,把问题性质区分清楚、把管辖层级区分清楚、把是否受理区分清楚,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二要加强跟踪督办。针对职责区分不清问题,探索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会商审定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发现存在超期未受理、受理未告知等违反信访工作受理规定的,及时进行督办。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谁登记(接谈)、谁首办、谁负责,一盯到底,跟踪做好督促化解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力争实现“初访”即“结访”,“首访”即“终访”。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让群众知道自己的信访事项,通过哪个途径、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怎么办。
(三)围绕办理法治化,依法按程序及时处理。督促职能部门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依法按程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一要坚持调解优先。坚持把调解贯穿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推动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联动,访调结合、能调则调,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形式多元、分层递进、衔接顺畅的调处化解机制。坚持情理法并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要坚持依法及时。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办理。对重点信访事项,要按照有理有据、有理无据、无理无据“三种情形”分类甄别,落实领导干部包联等机制,推动问题及时高效化解。尤其是对申诉求决类事项,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导入不同途径依法及时办理,对依申请启动的,引导群众提交相关格式材料,做到程序规范、实体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性、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完善政策,推动矛盾批量化解。三要坚持督查整改。对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程序不规范、超期办理、实体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信访部门要通过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责任落实。
(四)围绕监督追责法治化,对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的监督和精准的问责,是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信访事项化解到位的关键所在。必须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立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一要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严格履行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等“三项建议”职责,推动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不当和对引发信访问题的责任。二要充分发挥联席办职责作用。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提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严格执行复盘倒查、调度考核、约谈问责机制,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三要推动形成监督追责强大合力。推动信访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干部监督等双向贯通,建立相关部门间的案件线索沟通移交处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处理结果按规定及时反馈信访人,避免各类举报线索长期查而不决,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增信释疑等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谅解,主动密切干群关系。
(五)围绕维护秩序法治化,树立依法信访鲜明导向。信访工作法治化既包含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行为的规范化,也包含群众信访行为的规范化,要双向发力,切实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一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党员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因工作不规范,人为制造矛盾,导致群众上访。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加大村(社区)务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二要严格信访工作纪律。信访问题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关系,对于群众通过信访渠道正常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的权利要予以尊重和保障。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走访的信访群众,做好路径指引、释法明理等工作。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乱象。三要加强普法教育。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在办信接访过程中,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普法宣传,树立正确导向,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六、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讲座、专题培训,尤其加强宪法、行政法等重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沁县信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