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内容>涉农补贴领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069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6-03-30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公告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6-03-30

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现开展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种植基地遴选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县现有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示范基地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遴选类型

玉米(含转基因)、谷子、蔬菜、中药材等。

三、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及技术力量,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玉米种植不少于200亩,谷子种植规模不少于150亩,大田蔬菜及中药材种植不少于100亩)。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5年以上(包括5年),能与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有能力定期举办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主体及法人近三年无违规

违纪行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本年度已享受其他农业项目补助的主体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

四、基地职责

1.示范基地聘请农技推广单位(技术团队)为技术指导单位, 有技术指导组(具有农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成员不少于3人),明确技术负责人,全年指导服务不少于6次。

2.示范基地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从发布的全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中(具体可查询沁县人民政府官网),遴选试验示范1-3项(次)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形成1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设定增产、增效的预期目标。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3次以上示范观摩交流活动,邀请不少于15个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

五、申报材料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施方案(附件)。

3.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4.土地承包合同或自主产权复印件。

5.技术指导团队名单及证明材料。

6.近三年承担过县级示范基地情况及证明材料(可选项)。

7.其他相关荣誉表彰等材料(可选项)。

8.乡镇推荐会议记录(加盖公章)及推荐表(附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六、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准备相关资料,向所在乡镇申报。

2.乡镇审核推荐:乡镇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

4.基地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拟认定的基地名单在政府网站公示。

七、注意事项

1.年度工作经考核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肥料、种子、农药、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2.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科教科217室。

联系人 : 郭丽丽     联系电话:7023224

   附件.docx


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