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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3346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3〕9号 著录时间2023-07-04
发文机关沁县气象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7-04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沁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号)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沁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沁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切实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完善体制机制,瞄准当地需求和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实现沁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三晋花园·水美名城”和人民群众安康福祉提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在长治市人工增雨防雹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全县统一指挥、统筹布局、协同作业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体系。空中云水资源监测和开发能力取得重大进展,实现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更加高效,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我县人工影响天气流动作业点由现有的4个增加到13个,作业覆盖面由目前的20%增长到60%,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力争年人工增雨(雪)能力达到0.16亿立方米,防雹作业保护面积稳定在2万亩以上,实现“保丰、增绿、减灾”。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护面积以重点领域、关键区域全覆盖为目标,扩大人工影响天气保护面积。

相关单位明确各自重点区域和关键区域,提出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保护区域、保护类型(增雨、雪,防雹)、保护范围(面积)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重要经济作物、经济林果集中连片区、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农业生产区域;县水利局负责水库蓄水、流域补水、生态调水、流域治理区域;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区域;县林业局负责森林草原植被修复区域;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

(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1.作业点建设

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需求,在全县重点保护区域规划建设地面标准化作业点(其中漳源镇和南里镇分别建设一个固定标准化作业点,所有乡镇分别建设一个流动标准化作业点),为科学作业、重点防护、联防作业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2.作业装备建设

在确定新建的地面标准化作业点上,增设增雨火箭设备和“三七”高炮各2部;更新增雨火箭设备2部,在高海拔山区新建增雨烟炉5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作业队伍建设

加强作业队伍建设,在现有兼职作业人员5名的基础上,按照每门“三七”高炮配备作业人员4名,每部增雨火箭配备作业人员2名的标准,配备专(兼)职作业人员。建立技术等级评定、考核聘任管理机制,形成稳定的人员待遇保障机制。完善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机制,每年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作业原理、操作技能、作业装备维护保养等,不断提升作业人员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规范日常管理,提高作业安全和保险水平。

1.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气象、应急、公安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作业站点巡查、日常维护、设备年检等工作制度。各作业点每年到当地公安部门备案,作业装备购置、弹药购置、作业实行申请制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气象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严格落实弹药专业化、规范化存储制度,将作业弹药按规定纳入军队、人武部门的专业仓库或符合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存储库房,集中统一存储。(责任单位:县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沁县人民武装部)

2.建立人影安全作业保险制度,及时办理社会公众责任险,对人工影响天气装备、人员进行承保,协调处理人工影响天气过程中出现的财产等意外损失。(责任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支公司)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沁县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明晰组织实施、安全监管事权责任,强化作业业务、设施装备、作业队伍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县与市、部门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依托军地人工影响天气空域保障协调机制,申请交通、空管部门优先保障增雨飞机起降和作业空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保障经费。县财政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财政支撑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人工增雨防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沁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职责分工表.docx


图文解读:沁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