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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1-00422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1-01-04 |
|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库专家公告 |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1-04 |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评审(论证)质量,为沁县行政审批项目评审(论证)提供有力的专家支撑,实现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行政决策,按照《沁县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拟建立沁县行政审批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评估、评审等资质(资格)的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分类
根据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入库专家分为:规划专业类、市政工程专业类、建筑专业类(含人防工程)、岩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类、水文地质专业类、公路交通专业类、水利工程专业类、综合经济类、林业专业类、农业专业类(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电子专业类、通信信息专业类、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类、消防专业类、特种设备专业类、安全专业类、气象专业类、计量专业类、职业教育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饮用水卫生许可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类、政采招标类、综合节能类。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业务;
3.身体健康,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胜任相关评审(论证)工作;
4.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对行政审批专家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以上第二项所列条件和要求的,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经有关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行政审批专家书面推荐;经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核确认后,也可聘为行政审批专家;
7.专家已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核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行政审批专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三、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专家申请—资格初审—资格核实—公示—入库”程序进行。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需单位盖章证明)。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
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评审服务中心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评审专家资格审查领导组联合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三)公示:
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n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附件2),正式纳入沁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 1月18日;
2.申请表格请自行在沁县人民政府(www.qinxian.gov.cn)下载,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qxspjzjpsfwzx@163.com,或送交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一楼(专家评审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王永 魏娜
联系电话:13934056529 18635500713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