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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县城道路车辆停放及通行秩序的通告

 时间:2026-10-12 18:15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违规通行等交通乱象,保障县城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优化城市人居和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县城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现就县城道路车辆停放、通行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天候24小时禁止停车路段

沁阳东街、沁阳西街(延伸至208国道西良基口)、漳源南路(延伸至西湖大坝)、漳源北路(延伸至广场环岛)、友谊街(定昌镇政府至西渠上立交桥)全线全天候24小时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其中,友谊街原交通局至管道上路段两侧花池内部区域,严禁任何车辆停放。

二、分时段禁止停车路段

沁州路(段柳口至熙悦湾十字口)全线每日7:00—21:00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其余时段可规范临时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及路口区域。

三、其他道路停车管理规定

县城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等其他道路,仅允许车辆在施划的正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无停车泊位的道路区域全天候24小时禁止任何车辆违规停放。

四、沿街商铺卸货车辆停放管理

为兼顾商户经营与道路通行秩序,县城所有道路沿街商铺卸货车辆,原则上仅限每日20时以后进入道路区域临时停放卸货,卸货完成后须立即驶离,不得长时间占道停放。其余时段严禁占道卸货、违规停车,违者一律按违法停车依法处置。

五、大货车通行管控规定

县城所有道路全域禁止大货车通行。其中,友谊街继续执行高峰时段限行管理规定。因工程施工、物资运输等特殊情况确需入城通行的大货车,车辆驾驶人须提前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线下申请办理通行证件,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线上申请通行权限,获批后方可按指定路线、指定时段通行,严禁无证、违规入城通行。

六、执法管理要求

广大驾驶人、沿街商户须自觉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巡查、电子监控抓拍等方式,对违法停车、违规通行、占道经营、不在规定时段内卸货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配合管理、妨碍公务、长期违停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七、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县发布的相关道路停车、通行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