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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4-09-14 10:25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县各相关经营者、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三晋花园 水美名城”形象。现对全县各相关经营者、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价格行为自律

市场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合法诚信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之机变相涨价、隐藏价格附加条件。公示栏必须注明价格举报电话:12315。

三、加强价格行为监督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洗车停车、景点景区等经营者的价格监测、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民和游客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