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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1574 | ||
| 发文字号:沁政函〔2026〕13号 | 著录时间:2026-08-26 | |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请审议批复的请示》(沁自然资字〔2026〕196号)收悉。经2026年8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本《规划》的实施是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你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