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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21574
发文字号沁政函〔2026〕13号 著录时间2026-08-26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沁县人民政府关于《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请审议批复的请示》(沁自然资字〔2026〕196号)收悉。经2026年8月17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沁县中心城区QX-05新城规划单元A1-01、A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本《规划》的实施是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你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沁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