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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33459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函〔2023〕7号 | 著录时间:2023-07-04 |
| 发文机关:沁县统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7-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3〕8号)及《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沁政发〔2023〕5号),县政府决定成立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姬伟岸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闫耀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君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建一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娟 县统计局局长
孙利青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王国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俊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曹二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新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琼 县商务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张书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竹婷 县侨联副主席
任满红 县网络安全中心主任
杨 文 县委编办副主任
张亚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桂志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芳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郝建军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正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俊宏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范志斌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王 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连 亘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 睿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卫国 县税务局副局长
乔国华 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方 强 县邮政公司副经理
刘旭成 人行沁县支行副行长
杨怀庆 县银保监管组副组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乡镇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娟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