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3-06405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函〔2023〕1号 | 著录时间:2023-02-02 |
|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3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2-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厅字〔2021〕44号)精神,推动农村有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确保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3年)顺利推进,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3年)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闫鹏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大江 县政府办副主任
宋建一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连 奇 县农业系统党委书记、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李新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世宝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张俊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陈少波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局长
董俊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向阳 县水利局局长
杨 健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保卫 县林业局局长
曹宏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新远和骈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陈利军、张兆欣,成员为刘建军、王亚东、卫志岗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3年)。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