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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06720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0〕6号 | 著录时间:2020-02-25 |
|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0-02-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3-4月份为土体解冻期,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地下水作用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一阶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安排部署,把防范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主动抓,集中力量抓,协调配合抓,切实把冰雪冻融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排查摸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紧邻黄土陡坡的村庄集镇、企业、居民区、中小学校舍等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黄土陡崖下的房屋、窑洞,重要的公路、铁路路段,水利工程设施区进行重点排查,对房前屋后以及隐患点周边的部位都要逐一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排查要建立台账并及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县政府。
三、加强预警监测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利用群测群防网络系统,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好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临灾避险意识,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加强巡查。
四、严格应急值守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要按照地质灾害报送等级,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误时误事,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抢险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冰雪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