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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9-12093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19〕2号 | 著录时间:2019-01-27 |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19-01-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9〕5号),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研究解决集中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组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各位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3月20日。突出全省“两会”期间(1月22日至31日)、春节期间(2月4日至20日)、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20日)三个重点时段。
范围: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油气管网、特种设备、民爆、冶金工贸、护林防火、旅游、水利、教育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落实”工作,即落实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组织保障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责任、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其中: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设备检测检验情况;露天矿山采剥、运输设备选型、运输道路参数是否满足设计或规程要求;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进行采剥作业,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和各台阶平台宽度等要素是否符合要求;排土场排土方式、主要参数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排土场防洪设施、车档等安全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完成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正常投入使用。深刻汲取临汾市山西同世达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2·25”脱硫液泄漏外溢事件的教训,是否建立完善企业下水管网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是否对厂区下水管网进行安全评估和全面排查;化工物料污水的收集和处置情况;停产关闭化工企业废弃化学品处置情况。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试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生产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企业检维修作业,是否制定方案及应急预案,停产企业复工复产是否制定复产方案及应急预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出入库及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仓库是否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库内拆箱情况。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超范围存放、经营。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落实夜间管控规定、道路运输线路规定和重点路段限行规定行车情况;是否存在恶劣天气冒险出车、危险路段超速行车等情况。营运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逆向行驶、强超硬会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和城市、城乡公交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车辆检查维护制度执行情况和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行驶复杂路段的车辆,是否具备与该路段相适应的安全配备等情况。营运客车及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是否对驾驶员上岗前的安全意识及思想和身体状态把关,对不胜任的驾驶员,是否做到坚决不能上岗从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应用情况。是否对车辆运行动态和驾驶员操作行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章行为。危险品运输企业落实“五不承运、五不出车”要求情况。对急弯陡坡、长大纵坡、临水临崖路段、易积雪积冰路段、农村公路出村口、险桥险路、桥隧结合路段以及设置在长、大纵坡路段的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情况。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联合各方宣传力量,在人员易聚区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
4.消防重点对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和易燃易爆等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情况;电动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情况等。同时,要深刻吸取“12·28”晋中市榆次区“咱家”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逐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假冒伪劣电器设备等问题。
5.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雨雪、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情况;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查处情况;市政运营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6.城镇燃气重点检查:燃气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责任落实情况;推进城市燃气隐患治理工作情况;加气站的车辆信息查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加气站气体充装的重要设备设施、部件、安全附件是否完好并按期检验;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报废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煤改气”锅炉使用燃气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情况。
7.长输油气管网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管道企业日常巡护措施落实情况;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以及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交叉、跨越等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情况;管网建设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划和安全标准;高后果区域管道设施结构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危害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8.特种设备重点检查:特种设备设计、生产、使用、维修、检测检验安全监管情况;特种设备无证无照、私自改装、超期服役等情况检查情况;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车辆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大型游乐设施“三证”(操作人员资格证、设施设备检验合格证、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
9.民爆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原材料和民爆物品出入厂检验、登记、库存、流向监控等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民爆物品运输、出库、入库等全过程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动火、动焊等特殊作业管理情况;专用设备台账、维护保养和备案情况。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输环节审批、装车、发货、运输、卸货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储存环节安全规范、治安防范、购销手续、流向登记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环节领用登记、守卫看护、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查处情况;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排查整治情况。
10.冶金有色重点检查:冶金企业煤气区域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气区域自动监测报警连锁专项改造情况;熔融金属吊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熔融金属吊运作业实现专机起吊、专道运输情况;粉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深刻汲取山西晋阳碳素有限公司“1·6”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较大事故教训,开展有限空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遵守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规定落实情况,企业制定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情况;涉氨制冷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未作安全设施设计的工贸行业企业补充设计情况。
11.林业重点检查:冬春林区防火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各类企业和生产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木材生产、运输和加工安全情况。
12.旅游行业重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水上旅游、山地旅游和野外旅游等组织单位是否合理控制人员规模,是否检查备齐安全装备设施,是否严格落实安保措施;旅游景点是否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极端灾害天气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不能及时治理的,是否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是否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
13.水利行业重点检查:病险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渔业捕捞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河面、湖面安全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发现并劝离在冰面行走、玩耍的人群。
14.学校重点检查: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以及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门口防冲撞升降柱、挡车石球、水泥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建设情况;校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长治市校车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报批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开学初、放假前是否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醒。
以上是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落实。其他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五、检查阶段和组织方式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18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集中检查内容和标准,确定集中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名单,逐级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集中检查安排部署工作。
各乡镇的集中检查实施方案要在1月20日前下发至所辖村和企业,县有关部门的集中检查方案要下发至各监管企业。各乡镇、县有关部门集中检查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1月22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各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是否坚持事故隐患集团季查、厂矿月查、车间周查、班组日查制度,对本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
(三)集中检查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县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按行业制定检查方案,并积极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检查工作,要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抽查。
3.对县有关部门组织行业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各行业部门安排部署和组织推动集中检查工作情况。(2)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情况。(3)“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4)各行业部门对所属企业全覆盖检查情况。(5)各行业部门对所属企业抽查检查情况,对“两客一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养老机构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和县政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挂牌企业全覆盖检查情况。(6)集中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组织整改情况、违法违规问题及执法查处情况。(7)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8)按规定程序停产停工及复产复工情况。(9)去年的存量隐患及未解决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10)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4.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5.各乡镇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的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厉打非治违,对无证或证照不全、无资质施工、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未经审核验收投入使用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要停止生产经营建设,依法分类处置,并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尤其在机构改革关键时期,要严格遵守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坚决杜绝职能转换过渡期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出现监管漏洞。各乡镇要立即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集中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集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本行业领域集中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在全县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检查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认真查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带队组织检查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级监管部门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杜绝“三违”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密措施,全面彻查整改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道路交通“促安全,保畅通”专项工作、建筑施工和市政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等。加大对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对集中检查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和去年的存量隐患及未解决的重点、难点、突出问题,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全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已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企业要逐一复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方可恢复生产;对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要确保关闭取缔到位;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集中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落实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检查责任制,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大检查期间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对涉事乡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进行约谈,并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及时总结,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每月3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安委办,3月31日前将集中检查总结报县政府安委办。县政府安委办将在县政府安委会例会上对全县开展集中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确保集中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 系 人:杜 娟
联系电话:7023908
传 真:7023908
电子邮箱:qxzxzz@126.com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