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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9250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6-04-27
发文机关沁县定昌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沁县定昌镇人民政府 2026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4-27

沁县定昌镇人民政府 2026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结合定昌镇作为沁县县城驻地镇、人口密集、业态多元、治理任务繁重的实际,制定我镇2026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镇域实际,严格规范检查程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做到精准监管、柔性执法、高效服务。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为定昌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检查方案,实施精准执法。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检查全程留痕、结果公开透明,杜绝乱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执法。二是提升治理效能,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实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风险早化解,增强基层治理响应与处置能力。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制度,落实柔性执法和说理式监管,减少对正常经营干扰,提升群众及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一)检查主体

定昌镇人民政府全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执法监管对象。

(三)检查事项

依据《定昌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点检查生态环境、市容环境、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林业草原八类事项:

1.生态环境类

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行为。

2.市容环境卫生类

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行为;

在城镇道路、建筑物、树木、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宣传品行为;

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城镇容貌物品行为;

住宅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影响环境卫生行为。

3.城乡建设与物业管理类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行为;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行为;

4.农业农村类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

动物饲养场、屠宰场等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行为;

未按规定处理或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行为。

5.水利交通类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影响公路畅通行为;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行为。

6.安全生产类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足、相关人员未按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行为;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或占用、锁闭、封堵出口及疏散通道行为。

7.消防安全类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使用明火行为;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占用堵塞封闭公共消防设施行为;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通行行为;

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行为。

8.林业草原类

违反规定野外用火行为;

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行为;

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行为;

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行为。

(四)检查方式

综合采用四种方式:

1.日常巡查:执法队按片区、按职责常态化巡查,县城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小河村政府驻地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周不少于1次,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2.专项检查:围绕重点行业、时段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如春节前食品安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汛期防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

3.随机抽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派执法人员,结果及时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

4.联合执法:针对非法占地、违规排放、黑加油站点等跨领域复杂问题,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城管队等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

(五)检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不定期开展。严格执行《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同一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除上级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核查、隐患整改复查外,年度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特殊情况需县政府批准)。对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的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有事故记录、多次投诉或列入重点监管的,可提高频次,但需充分理由并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检查程序

1.人员抽取:每次检查须抽取不少于2名持证执法人员,明确1名主责人员;专业领域检查可邀请相关资质或专业人员协助。

2.精准实施:严格按“双随机”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有违法记录、投诉多、关注度高的对象,重点监管并适当提高频次。

3.规范处置:做到亮证执法、全程记录、规范制文。问题分类处置: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的下发通知书;涉嫌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超权限事项移送县直主管部门处理,建立问题台账闭环管理。

4.结果公示: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调度会,解决突出问题,协调跨部门联合检查。

(二)规范执法程序

1. 持证执法: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检查,主动出示、说明事由,做到文明规范执法。

2. 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初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推行说理式执法,兼顾力度与温度。

3. 台账管理:健全检查台账,一检查一登记、一问题一销号;每月汇总数据,分析风险点,为精准监管提供依据。

4. 联合检查:合并可共享的检查事项,避免重复干扰经营。

(三)严格纪律作风

全体执法人员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吃拿卡要、违规干预经营、选择性执法。检查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不要求派车、陪同或提供无关资料。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电话:0355-7022080),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