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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8133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6-04-10 |
| 发文机关:牛寺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牛寺乡人民政府 2026年度综合行政执法 检 查 计 划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4-10 |
一、计划目标
为规范我乡辖区内生产经营、公共安全、环境卫生、资源管理等方面秩序,依据相关处罚规定,通过全面、系统的行政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6年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二、执法主体
牛寺乡人民政府,具体由牛寺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
三、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乡域内涉及执法监管对象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五、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类
1.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长不足及未重新培训行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相关标准核实培训时长。
2.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疏散通道问题: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有无占用、锁闭等情况。
(二)生态环境类
1. 露天焚烧行为:巡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
2. 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巡查,检查有无未经批准采砂情况。
(三)公共设施及公路管理类
1. 公路路面损坏、污染及影响畅通行为:检查辖区公路路面状况,查看是否存在损坏、污染或影响畅通的问题。
2. 公共消防设施被占用、堵塞行为:检查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
(四)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类
1. 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生活垃圾处置不当行为:对公共场所进行巡查,纠正随地吐痰行为;监督生活垃圾倾倒、抛撒、堆放及焚烧情况。
2. 影响城镇容貌物品搭建堆放、乱涂写张贴行为:查看城镇道路、建筑物等设施上有无影响容貌的物品及乱涂写、张贴现象。
(五)资源管理及建设类
1. 非法占地建房行为:排查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情况。
2. 未经同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共设施用途行为: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用房和设施用途变更是否合规。
(六)森林防火及文物保护类
1. 违规野外用火、拒绝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在森林防火期,巡查野外违规用火情况,检查相关单位对森林防火检查的配合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2.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用火行为:对辖区内文物建筑保护范围进行检查,制止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
(七)资金管理类
核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
(八)动物防疫类
对动物饲养场、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及无害化处理场所,检查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处理是否合规。
六、时间安排
每月2日重点进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类检查;开展资金管理类上年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每月12日重点进行生态环境类、公共设施及公路管理类检查;同步推进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类检查。
每月22日加大动物防疫类及文物保护类检查力度;持续推进非法占地建房等资源管理及建设类检查。
每月30日开展各类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当月检查工作复盘总结,查漏补缺。
七、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执法人员按区域分工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2.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或时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检查。
3.随机抽查:对部分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执法公正性。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检查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行政执法的深刻意义和精神内涵,进一步做好过程监管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落靠。
(二)明确工作任务。具有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的各部门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明确全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场所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徇私舞弊。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