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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9527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6-04-30
发文机关沁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4-30

沁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检查效能,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目标

通过科学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现对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市场主体和建设项目的有效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交通运输保障。

三、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道路运输领域。包括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等。

(二)水路运输领域。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港口经营人等。

(三)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辖区内在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四)公路路政管理方面。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涉路施工、非公路标志设置、超限运输等行为进行检查,涉及相关施工单位、运输企业和个人。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跟踪整改;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修订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经营资质及经营行为。核实企业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许可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看经营活动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如道路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是否存在站外揽客、甩客、倒客等违规行为,货运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超载运输等。

(三)服务质量情况。调查客运、货运服务质量是否达到行业标准和服务承诺要求;检查企业对旅客、货主投诉的处理机制是否健全,投诉处理是否及时、有效;关注驾驶员服务态度、文明驾驶等情况,以及驾培机构的教学质量、培训学时落实情况等。

(四)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包括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等;安全检查涵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五)公路路政管理方面。查看涉路施工是否依法办理许可手续,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和公路安全技术标准;非公路标志设置是否合规;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进行检查,包括车辆超限超载情况、是否持有有效的超限运输许可证件等。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常态化开展日常性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开展处置。

(二)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期(如春运、节假日、汛期等)、特定领域(如危货运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等)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专项问题。

(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方式,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联合检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非现场检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远程监控平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等,对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活动和交通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检查行为合法、规范、透明。

(三)强化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期限和责任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及时总结推广行政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五)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