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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1354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12-20 |
| 发文机关:沁县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0 |
尊敬的魏耀宏代表:
您提出《关于南石堠村自来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村自来水供水的关注。您反映的南石堠村自来水供水水源井深度浅、水质混浊,不能保障村民正常饮水问题。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改造。我局将协调乡镇责成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2025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更新南石堠村自来水水源井,以提升居民生活用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