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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1352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12-20 |
| 发文机关:沁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0 |
尊敬的栗维平等10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乡公路养护及交通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店—次村道路起点位于我县新店镇峪口村,终点位于沁州黄镇石段线K71+100交叉口处。该道路等级为四级,全长8.7公里。经实施路基路面改造工程后,新店—次村道路于2023年1月正式通车运行,管护责任主体单位为山西通达和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入运营维护阶段后,涉及新店—次村道路,采取了以下管护措施:
1、设置6名养护工予以道路巡查和管护。
2、日常实施路面保洁作业,在春夏季实施除草作业,在冬季降雪后实施扫雪除冰作业。
虽然采取了以上措施,但实施的效果距离代表们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我局认真反思,认为产生的原因如下:
1、思想上未高度重视新店—次村道路对于我县交通运输、沿线群众出行的重要意义。
2、对该道路的养护资源投入不足。
3、未及时处置道路病害。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责令运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护:
1、增设专人配合1台清扫车,每周至少清扫1次路面。
2、增设专人抓住春夏之交杂草生长旺盛的时机,对路面边部杂草进行除草、喷洒除草剂作业,有效抑制杂草众生的现象。
3、对于新店—次村道路K7+400处桥梁八字墙坍塌,路基下沉、K2+600、K4+800、K5+500等路面沉陷病害,在分析病害成因的基础上,分别采取适当的处治措施,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尽快予以修复。
4、对于五龙头过村段存在的水渠盖板损坏,及时预制新的盖板,对损坏的盖板予以更换,确保附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
5、对于路面出现的多处裂缝,在确认沉降稳定后,组织养护队伍实施沥青灌缝作业。
6、对于新店—次村道路终点与石梁—段柳交叉口处,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施划减速震荡标线、增设路口警示标牌,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行车安全水平。
关于超限和限行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已安装道路禁行和限速标志,并指派路政治超执法中队对该路段进行不定时巡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行为。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