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0328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12-11
发文机关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县人大第27号建议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11

关于县人大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贾保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物业公司缺乏“执法权”的建议》(第27号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小区物业管理涉及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的激增,物业服务行业蓬勃发展,物业管理小区迅速增长。在维护人居环境吸纳社会就业、参与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做到以下工作:

一、我局将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物业和业主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让广大居民了解政策,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广大居民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积极维护小区环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责,配合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小区内占用公共部位、电线私拉乱接、车辆乱停乱放的执法整治力度,特别是随意占用消防通道的一定要彻底整治。

三、物业管理面广量大,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属地政府、住建、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互相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