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政府工作部门>沁县教育局>公开内容>义务教育领域>教师管理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9-24034 | |
| 发文字号:45号 | 著录时间:2019-06-04 |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科技局 | 主题词: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档案 |
| 标题:关于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19-06-04 |
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各类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长教办字〔2019〕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 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至2019年起,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所有在职教师和从事教育管理岗位的人员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重要意义
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奖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意义重大。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师师德考查考核体现在教师招聘、人才引进、教师评聘等各项工作中,让每位教师有敬畏、守底线。
二、精心部署师德档案建立工作
各学校(单位)的教师师德档案由学校负责建立、管理、考核,学校校长为师德档案建立“第一责任人”,沁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抽查各单位师德档案的建立情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并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全县所有符合建档范围的人员都必须建立相应的师德档案(各学校学年中新招聘的相关教职工,应自入职的学年起建立师德档案),师德档案归档管理;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教研室等机构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附件1)实施。幼儿园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按照《山西省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 (附件2)实施。以上教师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也应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师德档案。省教育厅要求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未建立师德档案和签订师德承诺书的予以一票否决。
三、严格规范师德档案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
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由教师本人填写、签名;师德考核记录中: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由所在学校(单位)、相关部门核实,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由所在学校(单位)确定并签字。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各年度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学校(单位)统一归档保存。教师师德电子档案由学校按规定统一审核录入并上传至教师管理平台。
四、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安排,认真部署,确保学校(单位)认真做好师德档案建立工作。各学校(单位)要安排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教育科技局将于每学年对所属各学校,幼儿园不漏一人教师师德档案建档情况开展抽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拒绝填报或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有关内容的教师,要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各学校按照教师师德档案填表说明要求,8月10日前完成所有教师师德档案的建档工作。
附件: 1.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
2.山西省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
沁县教育科技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