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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4533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6-07-02
发文机关沁县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自然资源局招投标领域阶段性整治成果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
有效性 失效日期

沁县自然资源局招投标领域阶段性整治成果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工作安排,围绕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提升与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招投标领域阶段性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采取"档案核查+现场核实+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2012年1月以来实施的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覆盖土地整理、测绘服务等各类项目12个,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排查全覆盖。

    、全面自查整改。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聚焦十八大以来本局组织实施的各类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矿权出让、测绘工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开展全覆盖自查。共发现招投标领域16类问题2个。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台账,全速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所有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问题清零。

三、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固长效,依托本次专项整治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沁县自然资源系统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与警示教育制度》、《沁县自然资源局招投标项目定标管理办法》、《沁县自然资源局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料妥善保存管理工作制度》、《沁县自然资源局招投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四项核心制度,搭建起决策科学、流程规范、监督有力、追责问责严格的自然资源招投标制度管理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在后续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各类项目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严守招投标程序合法性、规范性;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全程监督,持续强化业务人员招投标法规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项目招投标工作质量效能,持续保障自然资源领域招投标工作全程公正、透明、规范运行。

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