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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5817 | |
| 发文字号:沁农发﹝2023﹞76号 | 著录时间:2023-09-27 |
|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3-09-27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中心、科、股、站、室:
为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3〕64号)、《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长治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23〕5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2023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7日
2023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3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3〕64号)、《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长治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23〕5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地膜污染防治,促进农田“白色污染”有效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条件。沁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长治市北部,东依太行山,西靠太岳山,介于北纬36°25'—36°57',东经112°29'—112°53'。东连武乡县、襄垣县,西毗沁源县,南接屯留县,北与武乡县、平遥县接壤,东西宽39公里,南北长60公里,总面积1320平方公里,四周环山,中部平坦,平均海拔1000—1100米,地形最高处郭村镇棋盘山,海拔1748.4米,最低处新店镇南池二神口河谷,海拔916米;矿产资源较为贫乏,境内有少量的煤、石油及天然气;沁县境内水资源极其丰富,有大小支流126条、633公里,地表水年径流量为1.316亿立方米,有湖泊湿地62处、3.5万亩,源头泉水270多处,形成河流上升泉76处,地下水总动贮量为2亿立方米。年降水量一般在450-600mm之间,历年平均降水为560mm,主要集中在七、八两个月,该时期降水要占到全年降水的一半左右。历年蒸发量平均为1533mm,是降水量的三倍多。沁县境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少雪,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早晚温差较大,常年平均气温为9.1℃,年平均稳定通过≥10℃以上的积温为3208℃,历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21.8小时,日照率达59.9%。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沁县下辖9镇2乡,6个社区、218个行政村。总人口1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2万,农户数4.5万户,全县耕地总面积62万亩。2022年沁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26848万元,增幅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920万元,增长6.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1.77%;第二产业增加值93190万元,增长3.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1.83%;第三产业增加值240738万元,增长2.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6.4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1557元。
(三)区位优势。沁县所处的北纬36°-37°之间,是农业生产的黄金纬度。沁县全县认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 8大类、34个品种,全部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证书。“两品一标”认证和登记面积达到436918.25亩,占到全县总耕地面积的70.1%。是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沁州黄小米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谷子)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中国绿色名县。沁州黄谷子被誉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山西首个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品,获得“圳品”认证,荣获中国粮油领军品牌,被列为“沁州黄小米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四)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利用情况。地膜覆盖技术自80、90年代开始在我县推广应用以来,主要用于玉米、谷子、小麦、蔬菜种植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现我县用于地膜覆盖的作物主要有玉米和蔬菜种植,2022年地膜覆膜面积约2.75万亩,使用地膜约115吨,回收量约92吨,地膜回收率80%,回收后的地膜基本以垃圾处理。
(五)地膜生产和再利用情况。我县境内没有地膜生产和再利用企业,区域内大量使用地膜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直接对接省内外地膜生产企业,散户使用地膜主要在县域内的地膜销售网点购置。
二、基础条件
(一)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情况。我县地膜回收利用体系还不健全、补偿机制还不完善,回收力度不强。当前残膜回收仍以人工捡拾为主,由于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回收利益微小,仍存在部分农民从田间捡出来,遗弃在路边、坑塘,或就地焚烧等现象。
(二)地膜残留监测情况。按照《山西省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文件要求,我县从2020年开始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对农田地膜残留情况进行了监测,根据地膜覆盖面积和典型作物,在全县布设了1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监测点设在故县镇里庄村,通过对土壤地膜残留样品的采集、清洗、称重,开展地膜使用、回收与残留情况监测评价,获取了常年覆膜地块地膜残留数据,建立了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数据库,为我县地膜污染防控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地膜回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2021年我县申报实施了山西省沁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在全县建设了6处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收储用房;二是2023年我县申报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3年),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站点57处,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可覆盖全县收储废旧农膜。
三、实施必要性
(一)地膜回收重要性。地膜覆盖具有蓄水保墒、提高地温、延长作物生长期、促进作物生长、增加产量,同时可降低冰雹、干旱、风沙及温差等自然灾害给作物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等显著特点,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为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大多数种植户使用非国标农用地膜,地膜回收难度大、回收率不高,存留的农用膜破坏土壤的物理和化学结构,对土壤形成污染,抑制土壤微生物的生长,对耕作播种等农事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普通的回收方式很难达到预定回收目标,必须引进新的回收机械,以机械回收为主,人工捡拾为辅,提高地膜的回收率,减轻地膜污染土壤。通过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将从根本上解决地膜太薄难回收及回收后土壤残膜残留量较大的难题,通过补贴方式逐步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利于从使用到回收各环节作业,最终形成种植户自觉自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因此该项目建设可提高废旧地膜的回收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保护耕地地力、推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非常必要。
(二)拟解决的问题。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为原则,探索政府引导,农用地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共同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回收运行模式,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营造生态环境友好的人居环境。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农技推广,加大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占比,以提高地膜使用标准,提高地膜可回收率,减少残留在耕地中的废膜污染。
四、目标和重点工作
2023年,我县通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项目,示范引导广大种植户积极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十四五”末期,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率超过85%,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地膜回收率达到85%。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农民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从田间地头到回收站点到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地膜使用、回收、利用配套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地膜监督执法体系完备,从源头管控、过程防范和使用回收监管形成地膜全链条执法监管,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规模与布局。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0.8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主要应用于玉米、谷子、小麦、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等粮油作物和蔬菜种植上。
(二)建设内容。根据我县承担任务和各乡镇覆膜种植作物实际情况,拟定在玉米种植和大型蔬菜种植基地上集中推行加厚高强度地膜,面积0.8万亩,其中玉米0.2万亩于故县镇里庄村实施,蔬菜种植0.6万亩,全部采取机械覆膜,覆盖方式为半覆盖。
在全县11个乡镇推广实施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主要应用于冬小麦、冬播和早春播谷子、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粮油作物种植,拟定冬小麦0.25万亩,冬播和早春播谷子0.7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万亩,其中拟定的各覆膜作物种植面积,根据种植时令和种植实际情况适时在粮油作物中调整。
加厚高强度地膜按照“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原则,由销售企业、实施主体做到“应收尽收”,实施主体采用以机械回收为主、人工捡拾为辅开展地膜回收,回收后的地膜交付回收站点,回收站点登记造册、清理打捆后由销售企业或回收站点再利用。积极探索回收补贴模式,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补贴方式。
(三)技术路径。根据我县覆膜作物种植情况和地膜回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以下技术路径:
1.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针对玉米、蔬菜等主要覆膜作物,支持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一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2.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针对在冬小麦、冬播和早春播谷子、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主要的粮油作物种植上,支持推广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原则上,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
3.加快全县地膜回收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投入机制和“农民主动捡拾—网点回收清运—企业加工利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按照“谁生产、谁销售、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分类回收废旧农膜。
各乡镇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沁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6处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收储用房点和57处生活垃圾处理站点就近集中收运。回收站要求专人负责、具有固定堆放场所、有明显标识标牌、有消防设施、有基础台账、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拉运车辆。回收点要主动联系乡镇和村、使用大户等,适时集中定点拉运回收废旧残膜等到收储点。回收站(点)负责对农户废弃农膜回收登记造册、交付处理、新旧地膜置换等咨询服务,要建立回收台账,并加强对回收网点的监管和安全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推进农膜使用源头减量,调整种植业生产方式和配套关键技术,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对重点区域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负责指导各乡镇回收站(点)建设,组织新旧置换、咨询服务、检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交付农膜给回收或加工企业再利用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保持土壤环境清洁。
(四)实施主体与方式。实施主体为我县的承担科学使用回收地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村级组织等。全面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宣传,由区域内的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负责区域规划、申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主体的申报遴选、实施面积核实和使用回收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主体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五)产品遴选。加厚高强度地膜:《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I类耐老化地膜,标准厚度不低于0.015mm,生产企业由各实施主体根据种植需求自主选择。
全生物降解地膜、全生物降解渗水地膜:生产企业山西微通渗水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或各实施主体自主选择能生产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企业。
(六)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七)补贴标准。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30元,实施面积0.8万亩,补贴资金24万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60元,实施面积2万亩,补贴资金120万元,共计中央补贴资金144万元。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024年3月:制定完善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和动员部署;各乡镇落实任务面积到具体村及作物类型。
2023年11月-2024年5月:组织实施,落实地膜补贴工作;农业农村局督导各镇工作落实情况,为地膜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024年6月: 项目督导检查,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高效推动,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连 奇 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李新远 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骈彦杰 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
成 员:陈利军 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王亚东 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明敏 沁县农业质量品牌发展中心主任
赵志强 沁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 波 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办公室设在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资源环境股,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主体遴选、地膜质量标准、确定不同作物、不同覆盖方式的面积落实,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统筹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等各项试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膜回收属地化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巩固健全回收网络,鼓励专业化回收,逐步建立废旧地膜县、乡、村多级联动储运体系;积极推广地膜机械化回收技术,提高农田残膜捡拾率;巩固和发展地膜回收再利用机制,引导地膜生产企业深度参与;扶持推动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培育和稳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市场。
(三)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的各项关键技术,指导广大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四)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注重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的应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支出要稳妥有序,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杜绝盲目突击式支出。强化项目管理,定期调度和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实施村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将实施主体、覆膜作物面积、补贴发放情况在实施地乡镇或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项目档案,适时采取“核台账、查供应、看地头、访农户”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开展全链条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国标地膜的违法行为确保试点区域地膜产品100%达到标准,确保全链条生产安全。
七、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通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的实施,减少地膜残留,有利于缓解残留土壤中的地膜对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造成的危害,有利于改良土壤,促进作物生长,有效增加作物产量,提高品质,减少土壤“白色污染”,生态效益显著。
(二)社会效益。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可促进作物生长、增加产量,抑制杂草生长,减轻病虫害,减少农药投入,提高作物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可以减少残膜污染,实现循环利用,变废为宝,改善环境。
(三)经济效益。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具有蓄水保墒、提高地温、延长作物生长期、促进作物生长、减少农药投入、增加产量,同时可降低冰雹、干旱、风沙及温差等自然灾害给作物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等显著特点。全生物降解地膜具有增产提质、环境友好、使用后无需回收的特点,减少农户回收成本。地膜科学使用可以使作物增产15%,仅以谷子生产为例,按1万亩谷子,平均亩增产约50公斤,以12元/公斤计算,可实现年增加谷子产量500吨,年增加产值约840万元。
附件:
1.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分解表
2.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加厚高强度地膜村级使用台账
3.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村级使用台账
4.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村级回收台账
5.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乡镇汇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