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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5807
发文字号沁农发﹝2024﹞72号 著录时间2024-07-16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4-07-16
有效性 失效日期

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中心、科、股、站、室: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21号)《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长治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长农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2024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地膜污染防治,促进农田“白色污染”有效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地膜科学使用基本情况

(一)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情况。我县地膜回收利用体系还不健全、补偿机制还不完善,回收力度不强。当前残膜回收仍以人工捡拾为主,由于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回收利益微小,仍存在部分农民从田间捡出来,遗弃在路边、坑塘,或就地焚烧等现象。

(二)地膜残留监测情况。按照《山西省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文件要求,我县从2020年开始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对农田地膜残留情况进行了监测,根据地膜覆盖面积和典型作物,在全县布设了1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监测点设在故县镇里庄村,通过对土壤地膜残留样品的采集、清洗、称重,开展地膜使用、回收与残留情况监测评价,获取了常年覆膜地块地膜残留数据,建立了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数据库,为我县地膜污染防控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地膜回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2021年我县申报实施了山西省沁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在全县建设了6处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收储用房;二是2023年我县申报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23年),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站点57处,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可覆盖全县收储废旧农膜。三是全面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渗水地膜。

二、地膜科学使用必要性

(一)地膜回收重要性。地膜覆盖具有蓄水保墒、提高地温、延长作物生长期、促进作物生长、增加产量,同时可降低冰雹、干旱、风沙及温差等自然灾害给作物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等显著特点,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为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大多数种植户使用非国标农用地膜,地膜回收难度大、回收率不高,存留的农用膜破坏土壤的物理和化学结构,对土壤形成污染,抑制土壤微生物的生长,对耕作播种等农事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普通的回收方式很难达到预定回收目标,必须引进新的回收机械,以机械回收为主,人工捡拾为辅,提高地膜的回收率,减轻地膜污染土壤。通过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将从根本上解决地膜太薄难回收及回收后土壤残膜残留量较大的难题,通过补贴方式逐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利于从使用到回收各环节作业,最终形成种植户自觉自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因此该项目建设可提高废旧地膜的回收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保护耕地地力、推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非常必要。

(二)拟解决的问题。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为原则,探索政府引导,农用地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共同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回收运行模式,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营造生态环境友好的人居环境。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对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农技推广,加大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占比,以提高地膜使用标准,提高地膜可回收率,减少残留在耕地中的废膜污染。

三、目标和重点工作

2024年,我县通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项目,示范引导广大种植户积极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到“十四五”末期,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农民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从田间地头到回收站点到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网络体系不断健全;地膜使用、回收、利用配套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地膜监督执法体系完备,从源头管控、过程防范和使用回收监管形成地膜全链条执法监管,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一)规模与布局。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主要应用于玉米、谷子、小麦、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等粮油作物和蔬菜种植上。

(二)建设内容。根据我县承担任务和各乡镇覆膜种植作物实际情况,在全县11个乡镇推广实施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主要应用于因今年旱情影响,农作物补种环节,即荞麦、冬小麦、冬播和早春播谷子、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粮油作物种植,拟定的各覆膜作物种植面积,根据种植时令和种植实际情况适时在粮油作物中调整,并根据市局实施方案要求在我县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对比验证评价。

(三)技术路径。根据我县覆膜作物种植情况和地膜回收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以下技术路径:

1.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针对在冬小麦、冬播和早春播谷子、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主要的粮油作物种植上,支持推广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主要成分为具有完全降解特性的脂肪族聚酯、脂肪族-芳香族共聚酯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可加入适当比例的淀粉纤维素等,以及其他无环境危害的无机填充物、功能性助剂)。原则上,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m2·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

2.加快全县地膜回收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投入机制和“农民主动捡拾—网点回收清运—企业加工利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按照“谁生产、谁销售、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分类回收废旧农膜。

各乡镇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沁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6处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收储用房点和57处生活垃圾处理站点就近集中收运。回收站要求专人负责、具有固定堆放场所、有明显标识标牌、有消防设施、有基础台账、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拉运车辆。回收点要主动联系乡镇和村、使用大户等,适时集中定点拉运回收废旧残膜等到收储点。回收站(点)负责对农户废弃农膜回收登记造册、交付处理、新旧地膜置换等咨询服务,要建立回收台账,并加强对回收网点的监管和安全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推进农膜使用源头减量,调整种植业生产方式和配套关键技术,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对重点区域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负责指导各乡镇回收站(点)建设,组织新旧置换、咨询服务、检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交付农膜给回收或加工企业再利用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保持土壤环境清洁。

(四)实施主体与方式。实施主体为我县的承担科学使用回收地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村级组织等。全面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宣传,由区域内的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负责区域规划、申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主体的申报遴选、实施面积核实和使用回收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主体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五)产品遴选。符合国标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全生物降解渗水地膜生产企业。

(六)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七)补贴标准。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60元,实施面积1万亩,补贴资金60万元,共计中央补贴资金60万元。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24年7月-2024年9月:制定完善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和动员部署;各乡镇落实任务面积到具体村及作物类型。

2024年9月-2024年11月:组织实施,落实地膜补贴工作;农业农村局督导各镇工作落实情况,为地膜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025年6月:项目督导检查,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高效推动,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连 奇    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李新远    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陈利军    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

成  员:王  波    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常务副队长 

            姜丽娜    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股

            李 欣    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源环境股

            王河河    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植检股

            王灵丽    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业股   

办公室设在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资源环境股,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主体遴选、地膜质量标准、确定不同作物、不同覆盖方式的面积落实,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统筹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等各项试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地膜回收属地化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巩固健全回收网络,鼓励专业化回收,逐步建立废旧地膜县、乡、村多级联动储运体系;积极推广地膜机械化回收技术,提高农田残膜捡拾率;巩固和发展地膜回收再利用机制,引导地膜生产企业深度参与;扶持推动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培育和稳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市场。

(三)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的各项关键技术,指导广大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废旧地膜回收利用。

(四)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注重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的应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支出要稳妥有序,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杜绝盲目突击式支出。强化项目管理,定期调度和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实施村要切实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将实施主体、覆膜作物面积、补贴发放情况在实施地乡镇或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项目档案,适时采取“核台账、查供应、看地头、访农户”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开展全链条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国标地膜的违法行为确保试点区域地膜产品100%达到标准,确保全链条生产安全。

七、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通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的实施,减少地膜残留,有利于缓解残留土壤中的地膜对耕地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造成的危害,有利于改良土壤,促进作物生长,有效增加作物产量,提高品质,减少土壤“白色污染”,生态效益显著。

(二)社会效益。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使用,可促进作物生长、增加产量,抑制杂草生长,减轻病虫害,减少农药投入,提高作物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可以减少残膜污染,实现循环利用,变废为宝,改善环境。

(三)经济效益。全生物降解地膜具有增产提质、环境友好、使用后无需回收的特点,减少农户回收成本。地膜科学使用可以使作物增产15%,仅以谷子生产为例,按1万亩谷子,平均亩增产约50公斤,以12元/公斤计算,可实现年增加谷子产量500吨,年增加产值约600万元。

附件:1.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全生物降解地膜村级使用台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