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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7638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6-08-04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新建年入选120万吨煤炭洗选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
有效性 失效日期 废止日期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新建年入选120万吨煤炭洗选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023778   

电子邮箱:qxxzspglj@163.com

通讯地址:沁县沁州南路835号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新建年入选120万吨煤炭洗选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1-140430-89-05-708400),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册村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年入洗原煤120万吨。建设煤炭洗煤车间1122m²,破碎筛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配套附属设施等共703.73m²。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施工扬尘达到“6个100%”。施工工区及临时占地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毡布或其他遮蔽材料覆盖;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统一围挡,高度不低于2m;加强对车辆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漏;运输车辆驶出厂区前,对车轮等部位进行清理;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禁止拌和。运营期配套可覆盖全厂的自动化喷雾抑尘装置;设备运行期产生的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运营期采用浓缩机回收洗煤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排水管网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全部用于煤棚喷雾抑尘。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严格合理的施工计划;施工区应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所有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非休息时段,夜间禁止施工;施工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营期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弃物分类处置,施工中的建筑垃圾由施工队及时清运,外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清理处理。运营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五)加强社会环境防范措施。施工时要减少对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按照重点防渗区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各类水池按照一般防渗区的技术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厂区其他位置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厂区内设事故水池;定期对危废贮存库、各类水池、污水管道进行检查。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定期检查、检测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与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加强对员工的相关操作等培训。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