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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7479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3-03-30 |
|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沁县良和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沁县册村环保机制木炭加工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023778
电子邮箱:qxxzspglj@163.com
通讯地址:沁州南路835号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项目名称:沁县册村环保机制木炭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长治市沁县册村镇温庄村西北300m处
建设单位:沁县良和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润华绿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沁县册村环保机制木炭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9-140430-89-05-244923)位于长治市沁县册村镇温庄村西北300m处,用地面积6695.36㎡。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年产1000吨环保木制碳生产线,建设环保型炭化窑14座,以及配套相关环保设备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项目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有效控制不利环境影响,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在此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对照《报告表》逐一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减轻扬尘污染,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建筑工地必须做到“6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场地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企业不得进行现场搅拌,采用商品混凝土。
运营期炭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最终进入“窑烟净化设备+静电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设计风机风量5000m³/h(除尘效率60%以上);厂区增加绿化面积。
(二)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将产生设备冲洗废水,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只含有少量泥沙,不含其它杂质,施工现场设集水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厂内设有防渗旱厕,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盥洗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营运期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静电除尘循环水。厂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静电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区采取绿化设计、生产全部在生产厂房内进行,室内操作,厂区设置围墙等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植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进而减少为周边环境的干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清理的场地内现有地表土壤和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由企业统一处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垃圾场处理。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灰渣、木炭次品、静电除尘器沉渣、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焦油、木醋液。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灰渣作为生物质有机肥使用,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10㎡),经收集后外售用作农肥;木炭次品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静电除尘器沉渣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10㎡),经收集后外售用作农肥;炭化过程产生的木焦油、木醋液冷凝后的粗木焦油、木醋液经收集池(0.5×0.5×0.5)收集后,采用防渗防漏的专用容器盛装密封,作为副产品外售。
(五)加强防范环境风险措施。生产车间及附属构筑物必须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原料、产品、木煤气管道都应远离产生明火设施设备。厂区禁止吸烟。原料库、成品库和各车间配置专门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置消防通道,厂内设置消防专用池,并设专人定期检查,保证设施完好。应设立消防水池。必须建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加强对生产工人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消防意识。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