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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品类

 时间:2026-08-13 09:41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融媒

(一)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各乡镇、村(居)委会结合辖区开阔场地、人口居住、环境空气质量等情况,在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科学划定集中燃放点。县城禁止燃放区域外设置2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分别为:沁馨家园小区往南300米范围内、梁家湾水库大坝往南300米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到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做好集中燃放点应急物资储备及燃放安全管理。

(二)燃放时间:在限制燃放区内,元旦、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二月初二全天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燃放品类。《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