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食品安全亮剑行动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6-01-05 18:11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保障大家饮食用药安全,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冬季消费特点及监管工作重点,现就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食品选购与加工注意事项

1.购买渠道要正规,“三无”产品要警惕。选购食品时,请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或副食店,优先购买标识清晰、包装完整、感官正常的食品。谨慎购买流动摊贩、“内部供应”等渠道的散装或自制食品,尤其是肉类、熟食、散装糕点及“内供酒水”等,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2.保质期限要关注,储存条件要牢记。请仔细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要求,不购买过期的食品,购买临期食品请尽快食用,避免过期。需冷藏、冷冻保存的食品(如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应尽量确保购买后及时放入冰箱储存。

3.作坊生产要规范,选购采买要注意。部分生产加工小作坊或餐饮店为改善食品色泽、口感或延长保质期,可能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的违法行为。购买小作坊生产的肉制品、糕点、腌腊制品等食品时,尽量选择当地生产加工小作坊,避免选择外地流入且颜色异常鲜艳、气味刺鼻等感官异常的食品,请优先选择公示生产许可信息、原料来源及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

4.食材加工要煮熟,家庭就餐要卫生。家庭内部煮制加工食品前应彻底清洗双手,清洁食材,生熟食材应当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肉类、蛋类、豆角等食品时需烧熟煮透,剩菜剩饭应冷藏保存并在24小时内食用完毕,食用前充分加热。

二、外出就餐与集体聚餐安全

1.选择合规餐饮单位。外出就餐时,请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卫生、量化等级较高的餐厅,优先选择“明厨亮灶”单位。避免食用野生蘑菇、河豚等高风险食品,慎食生腌、凉拌菜等生冷食物。

2.农村集体聚餐需报备。举办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的,需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并选择证件齐全的乡村厨师或流动餐厅承办,确保食材采购、加工环境、餐具消毒及食品留样环节均符合安全要求。

三、药品与保健食品安全提醒

1.科学合理购药用药,拒绝盲目囤药。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请根据医生建议或药品说明书合理用药,避免自行叠加使用同类功效药品;家庭药箱应定期清理过期药品,存放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

2.谨慎选购保健食品,警惕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购买时需认准“蓝帽子”标志,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适宜人群与注意事项;警惕宣称“包治百病”“快速见效”的保健品,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

四、节日期间应急处置建议

若出现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尽快就医,同时保存好剩余食品、呕吐物或排泄物样本,以便后续调查溯源;若发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请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快速处置。

守食品药品安全,享健康幸福生活。让我们共同携手,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祝广大沁县居民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