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动态 > 部门快讯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5-09 15:58       大    中    小      来源: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农村地区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2.“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3.“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的食品。

4.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更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5.以次充好: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6.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7.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8.商标侵权食品: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食品或类似食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355-7022315或12315热线。

2.来信来访举报: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沁县市场监管局;也可在工作日前往我局进行现场举报,地址: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410室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三、有关事项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沁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督,踊跃举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