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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29710 |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11-27 |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 关于《沁县中心城区QX01-R2-01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1-27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沁县中心城区QX01-R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沁自然资字〔2025〕211号)收悉,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沁县中心城区QX01-R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本规划的实施是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你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