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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103
发文字号沁政函6号 著录时间2025-04-29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里镇人民政府租赁良种场的批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4-29

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里镇人民政府租赁良种场的批复​​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国资局):

你局《关于南里镇樊村村委租赁原良种场土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及资产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由南里镇人民政府租赁原樊村良种场,用于打造特色稻作文化区。

二、你局要与南里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租赁程序,签订租赁协议,加强资产监管,确保土地性质不变、权属清晰,严禁违规开发或改变土地用途。

三、南里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特色稻作文化区建设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县、乡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农场改造,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沁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