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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3066 | |
发文字号:沁政通〔2025〕1号 | 著录时间:2025-01-24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开放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停车场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1-2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24日起,免费开放县委、县政府机关等21处院内停车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天开放停车场
共8处,分别是:
1.原县住建局院内;
2.原县水利局院内;
3.原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4.原县工信局院内;
5.原县司法局院内;
6.原县审计局后院;
7.原县老干部局院内;
8.原农业农村局院内。
二、限时开放停车场
工作日:18:30至次日7:30 。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共13处,分别是:
1.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
2.县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院内;
3.县信访局院内;
4.县烟草公司院内;
5.县税务局院内;
6.县公路段院内;
7.县邮政局院内;
8.县广播电视台后院;
9.县自来水公司院内;
10.县融媒体中心;
11.县电力公司院内;
12.县委党校院内;
13.山西牺盟会新军纪念馆院内。
三、相关要求
1.入场车辆必须留下联系方式,按照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其他非停车区域。
2.车主需自行做好车辆安全防护措施,机关单位不承担车辆事故、车内物品遗失等责任。如遇紧急情况,车主应服从机关单位管理人员指挥调度。
3.车主应文明停车,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在停车场内随意丢弃垃圾杂物。
4.对于超时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等违规行为,各机关单位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提醒和劝离,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停车资格。
5.如遇机关举办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停车安排,各机关单位要提前通知车主,并引导车辆有序离场。
6.开放停车场只允许民用小型车辆停放,禁止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入场。
7.如有疑问,请拨打县机关事务中心电话:0355-7024589。
希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特此通告。
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