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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沁政发〔2021〕14号 | 著录时间:2021-10-20 |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县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21-10-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沁县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沁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组办发〔2021〕12号)和《中共沁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农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级反馈的关于省市督查我县、县乡排查、驻村干部“十看五化”自查中发现问题,对标对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排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照单全收、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明确整改任务
根据省市反馈问题情况,结合我县问题排查,经梳理汇总,我县共涉及9个方面101个问题,其中省级涉及3个方面5个问题(问题编号中第一个字母为A);市级涉及6个方面11个问题(问题编号中第一个字母为B);县级涉及6个方面57个问题(问题编号中第一个字母为C);“十看五化”涉及6个方面28个问题(问题编号中第一个字母为D)。具体问题及整改责任分解详见《沁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排查问题整改台账》。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的试金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全过程,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对照县整改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按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做到真改实整、真抓实干,同时要举一反三,对照所有反馈问题进行排查,确保问题清零。
(二)严格责任落实。有关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针对存在问题与相关乡镇和部门共同研究整改对策,同时要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和对应乡镇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督查。各相关牵头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与乡镇对接,实地核查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指导乡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乡镇领导、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各驻村帮扶单位要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再次深入所驻村开展问题排查,确保问题摸清找准,汇总后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分类推进整改。本次整改问题分为立行立改、经过努力就能解决、需要长期逐步解决三个大类。立行立改的问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土地流转费用、光伏收益管理、驻村帮扶等方面;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包括供水保障、小额信贷、农民养老、村级卫生室、农村厕改、危房改造动态保障等方面;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包括扶贫资产项目管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吃水问题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统筹推进,确保各类问题10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四)强化督查指导。县政府将派出督导组,针对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导乡镇和部门组织排查、上报问题、整改落实和做实后评估准备工作等。同时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纳入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将严肃问责。
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并规范整改工作资料,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整改方案、《沁县巩固脱贫成果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电子版发送至qxxczxj@163.com。
附件1:沁县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2:沁县巩固脱贫成果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