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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051
发文字号沁政发〔2020〕2号 著录时间2020-02-10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县2020年辣椒种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日期2020-02-10

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县2020年辣椒种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沁县2020年辣椒种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2020年辣椒种植推广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全县辣椒种植产业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脱贫成效为着力点,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企业牵头、政府推动、农民自愿”的原则,采取统一品种、统一供苗、统一技术、统一回收、统一销售、价格保底“五统一保”模式,有序推进全县辣椒种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夯实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全县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户为重点,2020年全县计划落实辣椒种植面积20000亩(任务分解详见附表),使“小辣椒做成大产业”,实现总产值8000万元,种植户户均增收3000元/年。

  三、实施区域

  全县13个乡镇各行政村适合种植条件的地块,要求相对平整、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配套水利设施完善的地块优先)。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落实种植计划(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0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蔬菜服务中心配合,抓住冬季“万民农民大培训”机遇深入各乡镇开展宣传动员和初步技术培训工作,讲产业、算收入,让此项富民增收项目家喻户晓;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企业主体(长治市红之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各种植户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确保种植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开展技术培训(2020年1月—2020年2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蔬菜服务中心配合,组织业务骨干力量和各乡镇对接,对相关种植农户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确保每户种植户有一位技术明白人,能够全面掌握种植、管护技术,为种植项目成功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第三阶段:适时播种、精心管护(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1日)。进入春耕播种期,各乡镇、村要督促种植户做好整地等播前准备工作。督促长治市红之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种植区域划分做好育苗点选址和技术指导工作,并保证幼苗质量,5月1日—5月15日完成供苗,确保播种工作在适宜播种期内如期完成;生长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服务中心要督促长治市红之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分阶段做好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指导工作,确保产业达产、达效。

  第四阶段:落实定单,及时收购(2020年8月10日—2020年10月30日)。辣椒成熟后,各乡镇和部门督促长治市红之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和种植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现金收购全部产品,不得压级压价,要在保底价收购的基础上随行就市,调整收购价格,让种植户真正得到实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水利局、县蔬菜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辣椒产业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蔬菜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建民同志兼任。具体责任分工是: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五统一保”工作方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奖补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管;县水利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落实水利配套设施应用的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科学谋划、宣传发动和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将此项目纳入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计划,各乡镇从切块产业扶贫资金中使用,对所有辣椒种植户,每亩给予补贴300元(包括辣椒苗、地膜费用,不足部分由种植农户自筹解决)。

  (三)加大工作力度。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进村入户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倒排工期,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推广种植任务。

  (四)强化责任落实。县辣椒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辣椒种植推广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协调和解决种植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不能高质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2020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五)完善工作机制。辣椒产业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2019年12月底开始严格实行周报制度。各乡镇要定时将辣椒种植专项实施方案和精确到村到户的任务清单报回辣椒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上报内容要包含此项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及联系人。

  附件:沁县2020年辣椒种植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  镇

  种植任务

  (亩)

  乡  镇

  种植任务

  (亩)

  册村镇

  1600

  南泉乡

  700

  次村乡

  800

  牛寺乡

  1000

  定昌镇

  2000

  松村乡

  1600

  段柳乡

  1600

  新店镇

  2000

  故县镇

  2000

  杨安乡

  700

  郭村镇

  2000

  漳源镇

  2000

  南里乡

  2000

  解读:沁县2020年辣椒种植推广工作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