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19-07315
发文字号沁政发〔2019〕1号 著录时间2019-01-23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19-01-23

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

工 作 方 案

党的十九大把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要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进入2018年秋冬季以来,我县县城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压力空前。为有效解决和根治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决定,在持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基础上,从2019年1月13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为确保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巡查成果,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整治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迅速扭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下滑局面,切实推动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任务

根据分析研判,我县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下滑主要原因为二氧化硫、PM2.5居高不下,成因为散煤燃烧和扬尘污染,本次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一个核心”、做到两个“清零”、达到四个“100%”、打好十大攻坚战,切实解决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一个核心”: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出真招、见实效,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两个“清零”:“禁煤区”内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用户散煤使用“清零”;“禁煤区”内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用户使用燃煤锅炉“清零”。

1.“禁煤区”内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用户“以气代煤”使用率极低,大部分居民仍然以锅炉散煤取暖的问题。

在确保居民温暖过冬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气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现“禁煤区”内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冬季清洁取暖“以气代煤”改造用户实现有效供气、燃气炉取暖和实现其他取暖改造完成后,一律不允许使用散煤、型煤取暖、做饭等。

责任领导:郗淑芳、李佩璋

责任单位:定昌镇人民政府、段柳乡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国新能源燃气公司

2.劣质散煤燃烧污染缺乏全面执法监管的问题。

迅速对我县《关于主城区全面禁煤的通告》中禁煤区域内的散煤销售点(车辆)、散煤用户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我县禁煤区范围内散煤清理整治到位。

责任领导:李佩璋、武虹波

责任单位:定昌镇人民政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国新能源燃气公司

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县城建成区“以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接通使用率达到100%;县域内已完成改造的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执行率达到100%;县城建成区街巷道、背街小巷硬化率、清扫率达到100%。

1.定昌镇六个社区和段柳乡段柳村“煤改气”改造任务未完成,主城区内已经完成改造居民用户“以气代煤”使用率极低问题。

国新能源燃气公司要保障已改造用户的燃气供应,并尽快完成剩余用户管网对接联通工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要尽快将燃气补贴政策执行到位,真正让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惠及大众,确保“以气代煤”接通率、使用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郗淑芳、李佩璋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国新能源燃气公司

2.各乡镇已完成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改造的用户清洁能源使用率低,部分仍然使用秸秆、木柴、散煤等传统方式取暖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生物质等清洁取暖改造用户进行排查摸底并加强督促检查,在确保居民温暖过冬的基础上,保证所有已完成生物质锅炉改造的用户100%使用清洁能源取暖。

责任领导:魏  瑛、李佩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

3.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存在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特别是近期燃气管道铺设工地开挖,苫盖、恢复不及时,造成扬尘污染。

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做到物料存放不裸露、施工作业不扬尘、工程渣土不外溢、大风天气不施工、物料运输不抛撒、车辆上路不带泥,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全硬化或全苫盖。对开挖燃气管道及时苫盖恢复。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新能源燃气公司

4. 县城建成区部分街巷道清扫率、清洗率低,主城区街巷道保洁范围界限不清,部分道路、背街小巷无人清扫街巷道保洁没有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普遍脏乱差问题;部分市政道路、街巷道存在破损现象,极易造成扬尘污染。

县环卫中心加大县城建成区街巷道清扫频次,清洗频次,要充分利用新购置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增加机扫频次,确保机扫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对主城区街道、背街小巷进行全面清扫,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定昌镇、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对市政道路、街巷道、背街小巷进行一次全覆盖硬化修补、绿化美化作业。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县城建成区街巷道硬化率、清扫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定昌镇人民政府、县环卫中心、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打好十大攻坚战”:重点区域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裸地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生活垃圾整治、餐饮油烟治理、燃煤锅炉淘汰、露天焚烧治理、县城全民清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十大攻坚战。

1.重点区域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攻坚

污水处理厂、沁州黄公司东侧周边居民以及东良基、西良基村等重点区域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居民采用散煤取暖造成污染等严重问题。西苑社区部分2017年“禁煤区”集中供热用户存在燃煤锅炉“复烧”问题。

尽快完成上述区域集中供热覆盖或清洁取暖改造。沁县华阳供热有限公司立即组织力量对燃煤锅炉“复烧”集中供热用户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并修复。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定昌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沁县华阳供热有限公司

2.裸地治理攻坚

县城建成区裸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对县城建成区裸地污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处、苫盖一处、整治一处。县域范围内非煤矿山整治,对私挖乱采、采石、挖土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采石场、土场进行生态修复。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县国土资源局

3. 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攻坚

(1)沁县华阳供热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连续超标排放的问题。

督促企业加大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资金投入力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沁县华阳供热有限公司

(2)建材、焦化等企业的物料堆场封闭不严、苫盖不实造成扬尘污染问题。

加强对辖区内建材、焦化企业、涉煤堆场扬尘污染的监管、治理。发现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不到位的企业,予以上限处罚并一律停产整治。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针对部分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未落实“一厂一策”相关要求的问题。

督促焦化、煤炭运输等行业错峰生产企业五日内完成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备案工作。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 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

(1)针对县城主城区车辆禁行、限行措施落实不到位,柴油货车、高排放、冒黑烟车辆在县城主城区道路内行驶仍然存在,特别是红旗西街延伸段、苏式一条街等区域未采取监控违章抓拍措施,不能全天候对违规车辆进行有效管控等问题。

在主城区进出口设置明显禁行、限行标志。加大上路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监控抓拍等措施。严厉查处柴油货车、高排放、冒黑烟车辆进入县城主城区行驶等行为。

责任领导:曹  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根据长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十项措施的紧急通知》(长政办发电〔2019〕2号)文件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禁国三及以下车辆上路行驶,承担运输任务的国四、国五车辆比例控制在20%以下。

责任领导:曹  乾、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3)208国道、322省道县城段路面破损、积尘,运输车辆存在车容不整、车厢清理不净、车辆苫盖不实和渣土车不规范运输,产生扬尘污染问题。

对道路进行修补和清扫除尘。对车容不整、车厢清理不净、车辆苫盖不实和渣土车不规范运输等问题进行查处,对过境大货车等车容不整、不净,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进行清洗、查处、整治。

责任领导:曹  乾、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公路段、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4)加强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对过境柴油货车、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加强执法检查,继续实施优化通行措施。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5.生活垃圾整治攻坚

(1)垃圾不落地工作未有效推进,仍有大量垃圾倾倒路面,再由车辆转运,且清运不及时。装车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少数还存在垃圾焚烧问题。

严格落实“垃圾不落地”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我县所有垃圾倾倒点监管整治,按需增设收集点,确保垃圾有效收集,真正实现“垃圾不落地”。加大垃圾清运频次,严禁垃圾焚烧,严厉查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乱倒、垃圾焚烧等行为。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县环卫中心

(2)街道路口摊点乱摆、乱推乱放,渣土堆扬尘污染问题。特别是原县食品厂集中摊位摆放点脏乱差问题严重。

加大对摊点摊贩的督查管理力度,加大对渣土堆排查整改力度,确保渣土堆及时得到清理、转运、回填或采取苫盖、硬化、绿化等降尘措施。

责任领导:李佩璋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6.餐饮油烟治理攻坚

县城多数餐饮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使用率不高,且部分质量不高,成为摆设,造成餐饮油烟污染问题。

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纠正餐饮服务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安而不用或带病运行”。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7.燃煤锅炉淘汰攻坚

潞宝金和生樊村肉鸡养殖场、沁州中学、潞宝金和生南沟肉鸡养殖场、潞宝金和生开村肉鸡养殖场燃煤锅炉未拆除问题。

要求上述单位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拆除“五到位”要求,10日内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段柳乡人民政府、郭村镇人民政府、县教育科技局、县环保局

8.露天焚烧治理攻坚

县域范围内秸秆、垃圾、杂草等焚烧污染问题。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特别要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附近、县环保局附近等重点区域的禁烧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责任领导:魏  瑛、曹  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委、县林业局、县公安局

9.县城全民清洁攻坚

县城及周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清扫保洁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问题。

按照“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在全县开展清洁单位、小区、住户创建活动。县直各有关单位、企业,负责对单位大院、办公楼(楼顶、立面)、住宅小区、进出道路进行冲洗保洁,并主动参与城市街道、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清洗清扫工作。

责任领导:郗淑芳、李佩璋

责任单位:县机关后勤管理中心、县爱国卫生督查中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10.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

(1)全面完成山西襄矿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VOCS泄露检测与修复任务,2019年1月底前完成监测验收、备案工作。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县域内钣金喷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滞后,汽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

要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监管,督促所有钣金喷漆行业全部安装VOCS收集处理装置。

责任领导:武虹波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领导组和督查组,统筹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问题。

(一)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领导组

组      长:张宏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郗淑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丽萍  县政府副县长

魏  瑛  县政府副县长

李佩璋  县政府副县长

曹  乾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武虹波  县政府副县长

窦晓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宇宏  县政府办主任

李东宏  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卫  方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少波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震山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宏斌  县财政局局长

张俊峰  县住建局局长

武一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曹二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祥文  县发改局局长

王少杰  县经信局局长

刘太敏  县林业局局长

董俊宏  县水利局局长

王向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田国芳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志岗  县农委主任

王洪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建军  县环卫中心主任

张羽龙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彦峰  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负责人

连海龙  县爱国卫生督查中心主任

史德宏  县金融办主任

申虎峰  县新闻中心主任

刘锦宏  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

王宏伟  县公路段段长

各乡镇乡镇长

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副县长武虹波同志兼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陈少波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工作的协调、调度、督促等具体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二)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督查组

组      长:武虹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佩璋  县政府副县长

窦晓峰  县政府副县长

陈少波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震山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负责对沁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督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组下设三个专项督查小组和综合协调组。

专项督查一组

组      长:秦建新  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副  组  长:史德宏  县金融办主任

崔荷花  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王国生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吴小波、史宏伟

主要负责督查:两个“清零”工作;重点区域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以及督查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督查二组

组      长:吴高仁  原县爱卫办负责人

副  组  长:董晓云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一浩、王虎虎

主要负责督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执行率达到100%、县城建成区街巷道、背街小巷硬化率、清扫率达到100%工作完成情况;机动车污染治理、乡镇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淘汰、县城全民清洁工作。以及督查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督查三组

组      长:魏应忠  县文化中心主任

副  组  长:连海龙  县爱国卫生督查中心主任 成      员:李宏平、王亚平

主要负责督查:县域内已完成改造的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工作完成情况;裸地治理、生活垃圾整治、露天焚烧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分类处置、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以及督查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协调组:

组      长:卫  方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少波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  组  长:常  宏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刘  铭  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张俊波、张  瑛、关艳杰、郭立敏、申  豪

主要负责:对各专项督查组反馈问题进行督办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具体协调指导、信息沟通汇总、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后勤保障、车辆保障等;以及督查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沁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沁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导并跟踪落实。建立领导包联制度,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建立全面的包联制度,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县财政局要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二)严肃责任追究。县政府专项督查组对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加强跟踪督办;对消极怠工、落实不力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沁县人民政府关于《沁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沁政发〔2017〕24号))、中共沁县县委办公室、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沁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沁办发〔2017〕44号)、中共沁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沁办发〔2017〕58号)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曝光力度。由县政府副县长王丽萍同志牵头,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具体负责,向社会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到每一名群众。在沁县电视台和《沁州新闻》设立环境问题曝光专栏,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此次百日集中攻坚行动,要积极对照攻坚重点任务,坚持边整治边落实,在整治落实中总结经验,在巩固成果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逐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决防止污染问题反弹,坚决杜绝空气质量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