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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42715
发文字号沁政发〔2017〕3号 著录时间2017-02-28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7-02-28

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方案和办法措施,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干部轮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切实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二、明确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针,以改革为动力,以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明晰责任、重在基层、用功企业”为主线,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检查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全县提升“六条路径”、实施“六大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准确把握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2017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继续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十二五”时期平均数以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工作重点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围绕“强基础、严执法、降事故、上水平”的总要求,坚持党委统领、政府主抓、依法治安、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即:巩固五个基础,强化五项措施,构建五个体系,办好三件实事。

(一)巩固“五个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根基

1.巩固党政齐抓、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向乡村两级延伸,建立完善基层领导责任体系,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定期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高协作效能。要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在所有乡镇全部设立安监站,确保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充实;在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安委会,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实现监管责任全覆盖。

2.巩固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管格局。要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工商登记注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覆盖有关问题的十条意见》,按行业和辖区分别组织“回头看”,确保进入工商企业名录的单位做到监管全覆盖,做到“行业界定清晰,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主体到位,安全管理规范”。要统一制作企业安全监管责任牌,一企一牌,明确监管部门、责任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等内容,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做到日常照牌监管、失职照牌追责。要建立工商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工商部门每年定期统计、更新和收集公开辖区内工商登记注册生产经营单位情况,行业监管部门根据工商登记单位信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台账,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3.巩固安全生产夜查突查和“两议一报”制度。继续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班子成员带队夜查突查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夜查突查的内容、重点、频次、方法等,推动夜查突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对群众举报、存在重大隐患、证照不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正常等企业的突查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继续坚持实行安全生产“两议一报”制度,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研究解决问题及时有效。

4.巩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建筑施工、市政运营、特种设备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组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列出“三违”行为清单,查处曝光“三违”人员,建立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追溯制度。

5.巩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县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以及规模以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按行业领域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对标,凡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设备、危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强制性规定,严禁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严禁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作业。

(二)强化“五项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把规范执法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制度,明确县、乡两级安监部门之间的执法权限,明确权限,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确保执法无盲区、无死角。建立“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调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到位。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编制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执法科学、规范、有效。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标准,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倒逼责任落实,提高执法效能。继续保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对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2.强化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岗位安全培训,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从业人员,制定不同的岗前培训计划。重点加强“三项岗位人员”、新进厂员工、农民工、外协工和关键岗位操作工等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安全合格证;高危企业新上岗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必须至少实习两个月、具备独立上岗能力后方可上岗。继续推行高危企业“培训+军训”的双训模式,同步提高企业员工业务素质和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执法严格、敢于担当、善于落实的安全监管铁军。各县市区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采取集中办班、以会代训、集中轮训等方式,请进来、走出去,定期对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考核,强化培训效果和质量。鼓励监管执法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以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

3.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的监管执法体制。继续引申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相关标准,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开展基础建设活动。

4.强化隐患治理监督。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进一步建立完善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实行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强化应急管理。根据行业特点、企业生产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配齐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建立装备物资台账,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实现质的提升。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科学、简单、实用的原则,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和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和内容要求,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个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找准风险点,制作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卡,并做好应用推广,切实提高岗位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搞好应急演练,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科学评估、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三)构建“五个体系”,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

1.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现隐患上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在全县2户重点企业并网的基础上,拓展和启动安全预警、自我安全体检和远程诊断等功能,积极推动企业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向车间、班组和岗位一线延伸,实现上下贯通、信息共享,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率。

2.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防控”体系建设。严格安全准入,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有序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在焦化、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和公共区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预警,严格源头管控,实施重点监控。

3.构建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建设,大力培育“安全管家”和“健康顾问”。要深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巡检会诊”制度,进一步充实、优化安全生产专家库,扩大巡检会诊覆盖面,在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等重点行业基础上,延伸至建筑施工、危货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要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对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巡检,对安全生产重大疑难杂症进行深度会诊,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要坚持“企业主体、中介服务、政府监管”的原则,探索建立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参与小微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定小微企业试点,积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外包的经验。要有计划地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以及其他发生事故后可能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逐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构建依法治安行政审批体系。规范审批流程,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批责任、监督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要素,实现目录化管理,向社会公布。简化审批环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逐步推行网上受理和办复,做到办审分离,提高审批效能。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一律集中到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和“一站式服务”。

5.构建立体式安全宣教体系。要进一步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向“长治安信”和“长治微信群”推送安全动态。要在沁县电视台、《沁州新闻》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固定栏目,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做到安全宣教常态化。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使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事故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集中解决重点行业重点问题

1.开展长输管线“拆违建、打压占、消隐患”行动。集中对过境长输管线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违章建筑、压占设施和隐患进行整治,年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2.加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园区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监管职责。

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启动实施综合治理三年计划,推动毗邻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企业或居民区搬迁工程。

四、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规划引领。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科学谋划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强化工作措施。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出硬招,制定能操作、能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五)强化作风建设。要严格落实“四铁”要求,不打折扣、不讲条件,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沁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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