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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942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4-04-15 |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沁县华安苑南小区4#楼建设项目 规划批前公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4-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于沁县华安苑南小区4#楼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我局审核,该项目符合相关城市规划,拟同意办理,现予以批前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沁县华安苑南小区4#楼
建设地址:沁县华安苑南小区西南角
建设单位:沁县峰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杭州浙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本次项目总建筑面积2173.72㎡(其中地上1966.06㎡,餐厅207.66㎡)。
二、规划设计方案简介
1.总平面图布置
本工程为沁县华安苑南小区4#楼建设项目,位于沁县定昌镇南关村,场地地质条件良好,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项目总用地指标1295.78 m2,总建筑面积2173.72m2,东西向总长度23.0m,南北向总长度21.2m,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物总高度15.95m。建筑主体采用中轴对称布置,“工”字形,出入口位于建筑北侧。建筑物四周设置消防通道,在项目区周围选择栽种适合当地生长、滞尘、吸音能力强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2.建筑平面设计
本项目新建的4#住宅楼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在房型平面布置上,南北布置,根据沁县本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及气候特点,将起居室及主卧室布置在南侧,最大限度地利用冬季南向的直射太阳能,增加室内温度,并在夏季能有效地组织室内穿堂风,降低室内温度。
总建筑面积:2173.72m2,建筑基底面积:415.32m2。住宅总套数36套。
垂直交通采用一部疏散楼梯和一部电梯,楼梯疏散宽度满足防火规范要求。
3.立面设计
以浅淡柔和的暖色为主,避免干扰、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在建筑屋顶和细部装饰上加以变化,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归属感。建筑细部如阳台、门、窗、屋顶、檐口、挑台、线脚、遮阳板、楼梯间、雨蓬、栏杆等充分设计,考虑人体舒适度和安全要求。
4.剖面设计
新建的4#住宅楼为多层住宅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地上一至五层层高为2.9m,地下一层层高为2.19m,室内外高差1.05m,建筑物总高度为15.95m。
5.建筑消防设计
本工程地上部分按自然层数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设一个疏散出口,防火分区面积及疏散距离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二级,严禁布置存放火灾危险性为甲、乙、丙类物品,且经常无人存在,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有一个疏散出口,满足防火规范。
有关防火构造及措施:隔墙均砌至梁或板底,除轻质隔墙外墙体洞口设置过梁,管线穿越防火分区,管线穿墙后的缝隙用防火胶泥封堵。防火墙用煤矸石烧结砖,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凡穿越防火墙及楼板的各类管道,在管道四周缝隙处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电缆井、管道井应采用与楼板相同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层层封堵。
三、其他
如需进一步了解该项目规划的有关事宜,请到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股咨询。反映意见应明确具体,并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间如无意见,将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审批。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3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沁县人民政府网
联系方式: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5-7023778联系邮箱:qxxzspglj@163.com
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