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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717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3-09-05
发文机关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沁县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国道208栋村至寺南线南庄公路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9-05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沁县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国道208栋村至寺南线南庄公路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7023778    传真:0355-7023778

电子邮箱:qxxzspglj@163.com

通讯地址: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沁县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国道208栋村至寺南线南庄公路项目,位于长治市沁县、起点接于 G208(二浙线) K943+680,终点与寺南线 K8+250相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是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采用7.5m(2×3.25m行车道+2×0.50m土路肩),路线总长为17.500㎞的旅游公路;主要工程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铺路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气、车辆和非移动道路机械尾气的防治措施。

(二)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产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淘处理,后可用于周边农田和菜地施肥;施工废水为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收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还要结合本工程施工场地实际情况,针对涵洞施工对地表水环境进行保护措施。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立专职环保工程监理员、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限制作业时间;合理施工布局;采用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降低施工交通运输噪声;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弃土石方放置于弃土场,弃土场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为线路日常维护产生的少量筑路物料,收集后以汽车封闭运输方式运至当地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五)加强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设单位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对占地尤其耕地进行补偿,降低永久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范围;工程必须占用其它土地时,对土地要进行保护,采取边施工、边建设、边恢复的措施,要进行及时的土地平整工作;施工单位严格划分施工作业带,严禁超越施工作业带范围作业,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超越施工作业带从事其他活动;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施工期设档防板作围障,减少景观污染;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植被;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

营运期要精心绿化,恢复植被,做好工程防护措施,降低水土流失量。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