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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8969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26号 著录时间2024-09-28
发文机关沁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9-28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关于长治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稳定脱贫人口、资助参保人群100%参保,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9%以上

、参保登记

1.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到政务大厅医保居民信息窗口持有效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

2.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身份证号、参保地发生变更的,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前政务大厅医保居民信息窗口进行变更。

3.新生儿2025年出生的出生当年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当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4年出生的新生儿可于2025年3月25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2024年预收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年400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80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6〕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与银保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为居民和参保群众购买商业保险,以增强人民群众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资助标准

1.困难群众资助标准

1特困人员(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320元的标准资助,个人缴纳80元。

3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36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纳40元。

4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20元。

5)重度残疾人(1、2级)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320元的标准资助,个人缴纳80元。

2.核实认定。特困人员(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人口)、重度残疾人(1、2级)以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单位核实认定的名单为准。

3.资金保障

1)特困人员(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

2对不属于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2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参照低保对象标准资助,资助资金由各县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

3)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参保资助纳入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的支出范围。

4.统筹外资助。对跨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县医保部门按相应分类资助标准落实资助政策。

、征期限

集中征缴期为20249月至20252月,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参保人(不含参保资助对象)错过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全额补缴,超过集中缴费期补办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待遇等待期。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一)自行缴费

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农商行、光大、农行、中行、邮储、建行、工行、晋商)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以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二)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三)社保缴费专用POS机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进行刷卡缴费。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缴费

职工医保共济缴费的授权人为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公费医疗人员除外,参保职工可作为授权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人员除外近亲属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作为共济基金,供被授权人使用操作方法以“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公众号内依次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在“家庭账户共济”模块,添加医保个账共济关系后,即可实现个人账户近亲属的家庭共济。

(五)现金缴费

为满足群众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人民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进行社保缴费。

退费办理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等符合退费情形的,由缴费人向参保缴费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核验确认后办理退费。

八、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

医保局:负责缴费工作的培训指导、参保资助资金申请持居住证参保政策的落实

税务局:负责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在集中征缴期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征收工作;

教育局:负责我县在校学生参保宣传教育工作

体局公安医保人社局等单位:负责新生儿参保工作;

农业农村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单位:负责提供特殊困难人员名单及动态调整名单做好信息修改完善和参保缴费工作;

财政负责缴费资金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资金支持,将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及时拨付资金对于持居住证参加我县居民医保的,按我县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委监委和县审计局: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严防截留、挪用、套取医保基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全部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用在参保居民身上;

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强化宣传发动。充分考虑提高收费标准和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对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的影响,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精准参保扩面,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参保政策和参保流程。特别是稳定脱贫人口,乡、村两级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对未参加我县城乡居民人员要认真排查原因,逐人逐户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稳定脱贫人口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落实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异地参保、参加职工医保、参军、服刑、死亡、迁出等情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医保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强化责任压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好辖区参保缴费责任县政府将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判分析工作存在问题。要持续加强督促指导,对没有完成参保缴费任务通报批评,确保全县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