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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7972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22号 | 著录时间:2024-08-21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21 |
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李俊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二、姬伟岸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外事、政务公开、金融、发展改革、科技、粮食、民营经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能源产业、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统计、林业、税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
联系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督查办、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科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沁县监管支局、人行沁县支行、中行沁县支行、农行沁县支行、农发行沁县支行、邮储银行沁县支行、建行沁县支行、沁县农商行、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盐业公司、电力公司、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中波台、石油公司、烟草公司。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刘佳副县长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商务、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发展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人民政府招商中心。
联系县文联、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牺盟会新军纪念馆。
协助常务副县长做好京长对口合作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李成君副县长
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水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县水利局。
联系政协沁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档案馆、县党校、县党史研究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王丽萍副县长
负责民政事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公路段、火车站、长运公司沁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闫鹏云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残疾人事业、供销合作、城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联系县气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老干部局、县老促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王宇靖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市场监管、医保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联系关工委、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张军红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警大队。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牛文光主任
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联系县政府新闻办。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