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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27号 | 著录时间:2024-09-30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9-30 |
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2024年9月30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李俊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二、姬伟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财政、能源产业、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金融、科技、粮食、民营经济、应急消防、统计、税务、外事、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统计局。
联系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督查办、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科学技术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沁县监管支局、人行沁县支行、中行沁县支行、农行沁县支行、农发行沁县支行、邮储银行沁县支行、建行沁县支行、沁县农商行、人寿保险公司沁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盐业公司、电力公司、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中波台、石油公司、烟草公司。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王相澎(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联系县气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刘佳(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招商引资、商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发展中心、县人民政府招商中心。
联系县文联、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牺盟会新军纪念馆。
协助常务副县长做好京长对口合作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李成君(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园林绿化、残疾人事业、供销合作、城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政协沁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档案馆、县党校、县党史研究室、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王丽萍(副县长)
负责民政事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公路段、火车站、长运公司沁县分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段树波(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保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联系关工委、县老干局、县老促会、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张军红(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交警大队。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牛文光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联系县政府新闻办。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