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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4766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4〕9号 | 著录时间:2024-04-25 |
发文机关:沁县卫体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4-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托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安心创优、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工程项目,促进我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末,在数量指标层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0个,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300个;在质量指标层面,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达到20%,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占比达到90%;在社会效益指标层面,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降至37%,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60%,托位实际使用率达到40%;在满意度指标层面,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家庭服务满意度达到96%。
三、项目内容
(一)实施服务供给扩容工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构建以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为主体,社区托育园、幼儿园托班、社会力量办托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强化托位供给。2024年,全县新增托位100个。
项目1: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项目。按照山西省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3月底,改扩建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正式运营,完成配套设施、设备,配备教材、教具,确定运营模式,明确运营主体。
任务清单:完成公办综合托育机构的教材、教具配备,登记和备案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3月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
项目2:幼儿园办托班项目。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对县域内未开展托育服务的幼儿园进行摸排、统计,逐一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列入年度办托计划,按期完成登记备案。对规划新建幼儿园,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将托班数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之中,同步配建、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鼓励公办幼儿园在社区举办托班,满足群众质优、价廉、就近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春苗幼儿园新增托位100个,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体局、县委编办
(二)实施群众托育减负工程,激发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项目3:普惠托育机构激励项目。对托育机构开展考核评估,经考核评估,对运营较好、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各类型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激励性奖补;按实际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和入托月数给托育机构发放补助。
任务清单:制定考核评估细则,及时发放激励性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项目4:普惠托育机构减负项目。对全县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建筑面积、租赁合同、设置托位数等条件,按照《租金减免实施细则》,对2023—2024年托育机构房屋租金按比例给予一定减免补贴,切实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
任务清单:实行普惠价格的托育机构减免补贴房屋租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体局
(三)实施质量创优安心工程,提升群众信任满意程度
以科学育儿、安心育儿为主题,开展涵盖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婴幼儿期的全生育周期服务,推进全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缓解家庭养育后顾之忧。
项目5: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项目。依托县妇计中心,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托育机构提供群体健康管理服务,开展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建立健康档案;根据婴幼儿特点和托育机构服务需求,将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等服务纳入服务范围;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清单:每年开展技术性健康指导2次,每半年对在园婴幼儿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每个在园婴幼儿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妇计中心
项目6:“妈妈课堂”健康管理和指导项目。县妇计中心牵头,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各乡镇,通过多形式宣传、引导全县的准妈妈走进“妈妈课堂”“孕妇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科学生育养育,做好健康管理,为孕妇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家庭生育全周期需求的服务。
任务清单:每月组织一次“妈妈课堂”“孕妇学校”,讲解科学育儿知识;每半年组织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每年为孕妇开展一次免费脊髓性肌萎缩症(SMA) 筛查。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妇计中心
项目7:特色化中医育儿保健服务项目。依托县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理念和方法为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掌握中医有关的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婴幼儿中医保健服务档案,每年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1次中医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1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县中医医院
项目8: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保障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实际入托的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对婴幼儿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住院治疗情形进行承保,构建安全防护屏障,减轻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任务清单:为全县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卫体局
(四)实施专业人才支撑工程,打造产教一体发展模式
项目9: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项目。依托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多途径配强托育机构人才力量,对全县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加强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规范托育机构人员管理,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能力,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全县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持证率达到90%。
完成时限:2024 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五)实施数字技术赋能工程,创新数实融合服务典范
项目10: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管理平台,新增智慧托育政府管理、托育机构服务、托育家庭服务、保育师服务模块,依托大数据治理管控,实现政府、托育机构、家庭、保育师信息协调,共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任务清单:依托市级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85%以上的托育机构实施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网信办、县政府信息中心
项目11:智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托育机构配备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等设备,完善托育机构接待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及一般区域视频监控的覆盖,加强托育机构紧急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联动,为托育机构提供一套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高集成的安防综合监管系统。
任务清单:托育机构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
四、组织实施及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部门联动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惠托育示范项目纳入县委、县政府重大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发展。组建由卫体、发改、财政、教育、住建、应急、审批、编办等部门组成的普惠托育项目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项目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二)强化财力保障,严格考核监督
建立持续稳定的普惠托育发展投入机制,严格示范项目中央、省、县配套资金使用,保证各项托育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将普惠托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项目台账清单。加强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养育知识,使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放心参与托育。形成全社会支持托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沁县普惠托育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沁县普惠托育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宇靖 副县长
副组长:常 胜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宏伟 县卫体局局长
宋建一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县委编办、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加强全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体局局长兼任。
图文解读:沁县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