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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46520 |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函〔2022〕15号 | 著录时间:2022-07-27 |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2-07-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对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和师资培训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委编办主任
委 员: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体育中心、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具体负责。
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