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办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2-46520
发文字号沁政办函〔2022〕15号 著录时间2022-07-27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2-07-27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号)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对沁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和师资培训工作;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

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委编办主任

委  员: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体育中心、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教研室具体负责。

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