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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1〕11号 | 著录时间:2021-05-20 |
| 发文机关: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沁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05-20 |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沁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部署,领导统筹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丽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宏伟 县民政局负责人
成 员:团县委、县文联、县网信办、县体育中心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沁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沁县中心支行、长治银监局沁县监管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沁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