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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0336 | |
发文字号:沁政办发〔2020〕36号 | 著录时间:2020-06-17 |
发文机关:沁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县2020年创建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0-06-1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沁县2020年创建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2020年创建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0年我县创建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部门主抓、市场主导、多元投入、有机兴区”经营策略,以巩固提升沁州黄小米品质、品牌、效益为目标,带动全县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区域
在故县镇安仁、新尧科两个村实施封闭示范区,总面积22490
亩,其中耕地面积11340亩,含谷子基地1710亩,今年种植谷子1100亩。
三、建设任务
按照“封闭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以周边四至地理地貌界线自然隔离为封闭区域边界;以“县乡村行政领导+专家团队+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为组织形式,对基地进行管理;以“实施主体+专家团队+基地+合作社+农户”为组织链条,对基地进行经营;以沁州黄谷子和轮作倒茬作物的品种限定,固化轮作倒茬模式;以非转基因种子品种和腐熟农家肥及有机肥的投入名录为标准,实行投入品严格管控;以国家有机、地标标准及操作规程为规范,实施生产全过程运营;以农事、加工全程记录为依据,实施小米质量的封闭追溯。全面创建全封闭、规格化的有机旱作农业封闭示范区。
四、责任划分
(一)实施“组织保障”封闭经营。按照现代农业“政府创建+龙头企业+科技+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要求,建立从作物生产、产品加工、物流营销到品牌创建、旅游观光全产业链的有机农业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故县镇政府及安仁、新尧科2个村委,山西北方水城小米开发有限公司)
(二)实施全区域、全过程封闭式管理。加强封闭示范区山水林田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示范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整合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检测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监管联动、部门协同的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登记备案和使用台账管理,出台公布允许使用和严禁使用的投入品目录。加强对示范区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销售及全过程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组织领导、规划设计、培训指导、申请认证、有机标准、确定良种、操作规程、投入供应、绿色防控、检查管控、检测检验、收获储藏、加工销售、质量追溯的“十四个统一” 封闭管控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沁县分局、故县镇政府、山西北方水城小米开发有限公司)
(三)打好土壤质量攻坚战。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通过平田整地、整修地埂、土地深翻、加厚土层、提升土壤蓄水蓄肥能力;在彻底摒弃除草剂等违禁物质投入的前提下,全面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大幅度增加土壤有机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故县镇政府、山西北方水城小米开发有限公司)
(四)强化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融合。全面运用有机旱作农业适用品种、适用技术和适用模式,强化对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有机农业技术的指导。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秋耕壮伐、三墒整地等有机旱作农业配套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农业机械中心)
(五)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发布的 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和执行《标准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基地管理组织机构》《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部检查制度》《内部检查员管理》《仓库管理制度》《垃圾污染物处理规定》《记录控制程序》《档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区域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供应良种、统一肥料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购储藏、统一加工销售”的“六统一”管控体系;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实行“统一有机及地标标准、统一培训指导、统一操作规程、统一绿色防控、统一申请认证、统一检测检验、统一质量追溯”的“七统一”运营体系。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种植、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落实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山西北方水城小米开发有限公司)
(六)打造农产品市场品牌。搭建示范区农产品产销平台,实施订单农业生产,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的示范区有机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北方水城小米开发有限公司)
(七)强化资金使用管控,细化资金支出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补贴的物化统一采购,补贴资金要及时准确发放到位,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具体以下6项可享受补贴:实行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物化补贴;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物资;机旋耕耕种作业;绿色有机农业标准体系的编制和修订完善;有机+地标标准化推广服务、宣传培训、公示监督;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标识运用、开展小米品牌推介活动应用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对示范区2个村和带动主体实施全民培训工程,相关乡镇要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有关有机旱作农业的重要指示,实施有机旱作农业重大意义、相关政策、新型组织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管控体系、市场体系、品牌体系、提质增效、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加强对有机旱作农业六大技术、国家有机标准、地标标准、作物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推进示范区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乡村大喇叭、刷写标语、制作专栏、创办讲习所等方式,扩大封闭示范区的影响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质量管控。通过多种方式,扶持培植龙头企业,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区域+农户+标准化”的产业化运行标准体系,形成“科技+企业+基地+农户”和生产、加工、包装、品牌、营销一体化的产业经营格局。压实企业法人、管理员、技术员、内检员、植保员、化验员、记录员、档案员“八大员”的岗位责任,建立起企业、基地基础层面的组织保障网络管控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对产品的产后开发,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确保有机农产品的产出质量和效益。
(四)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发展态势,科学研判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封闭示范区创建绩效督导考核方案,细化各项督导考核指标,强化日常检查督导,确保示范区创建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