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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994 | |
发文字号: | 著录时间:2025-05-13 |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2025年教育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05-13 |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沁县教育局2025年度教育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1、对民办学校进行日常及年度检查
2、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3、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4、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督导检查
5、学校收费情况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1、全面检查。对全县监管对象采取全年不少于一次的监督频率开展检查。
2、“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对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尽可能要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热情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4、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5、在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6、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7、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的规定。
沁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