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县直单位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5-11994
发文字号 著录时间2025-05-13
发文机关沁县教育局 主题词
标题2025年教育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5-05-13

2025年教育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沁县教育局2025年度教育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学、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内容

1、对民办学校进行日常及年度检查

2、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3、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4、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督导检查

5、学校收费情况监督检查

6、学校校舍状况及基建工程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频次

1、全面检查。对全县监管对象采取全年不少于一次的监督频率开展检查。

2、“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检查对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检查过程中要有现场检查笔录,需附有现场检查照片,尽可能要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

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热情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个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依法应移送其他部门查处的案件,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4、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及时将“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及相关公示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5、在检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6、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7、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的规定。

沁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2日